益阳市医保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08:54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医保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中央、省属驻益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市区内中央、省属、市属各级企业(含合资、外资、民营)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给付、运营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停保续保工作;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管理;负责各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门诊部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监管及结算工作;负责对“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维护工作;负责对区县(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管理进行指导工作。市医保处共有内设科室9个。2017年末实有在职干职工32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3人。

(一)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7年收入632.08万元,占年初部门预算439.19 万元的14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08万元,占年初部门预算439.19万元的143.92 %。

2017年支出679.61万元,占年初部门预算479.92万元的141.61%。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420.3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2.8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74.24万元、资本性支出22.16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2.24万元。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预算编报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益阳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其中2017年1月26日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医保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7月28日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医保处部门决算,增强了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我处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万元,占年初预算18万元的33.33%,较2016年下降18.20万元,下降幅度达75.21%。其中: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占年初预算18万元的33.33%;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上报了《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促进了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规范。2017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处2017年度绩效工作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为: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成立了由处办公室、财务科、居民医保科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收集查阅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要求评价单位填报相关数据,询问有关情况。

3、归纳汇总审核。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4、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小组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2017年来,我处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总体要求及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依法经办、精确管理、优化服务,加大征缴力度,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提高防范基金运行风险的能力;以互联网+社保和大数据应用为支撑,推进管理手段、服务方式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公共服务能力,在建立可持续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1、超额完成了基金征缴和小康工作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8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9.3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5.17万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小康目标任务。全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全年基金收入分别达到106577万元、4548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2.5%和122.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256147万元

2、以服务创新为抓手,征缴水平上新台阶。我处一方面通过规范基数核定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核定征缴基数;另一方面规范参保申报制度,规范了参保申报时间、申报所需资料等,对于年度内人员异动申报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杜绝个别参保单位制造假凭证参保骗保的情况,确保了基金应收尽收。同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缴费困难的问题,积极推进多渠道参保缴费,与软件开发公司共同开发了APP手机自助缴费功能。

3、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保障水平有新提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多次到各区县(市)和其他兄弟市州就医疗保险起付线调整、职工医保封顶线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疼痛理疗病人管理等问题进行调研,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制定下发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本地住院管理的通知》,对本地住院的参保患者明确要求实施直接结算,即减少了中心报账的工作难度,又进一步的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在市本级开通了疼痛类疾病门诊物理治疗试点工作,在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的同时规范了物理门诊治疗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医保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排查,每月下发一次基金安全通报,及时提示安全风险点,严格执行“一事两岗两审”制度,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实行“钱帐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保障基金封闭运行。

4、以“互联网+”为助力,医疗监管有新成效。我们主动转变思路——从单纯的付费者逐渐向服务的定制者转变,研究开发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协议医疗机构的就诊人次、诊疗项目、医疗用药等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将过去人工对海量信息逐一审核的传统方式,转变为从可疑信息中发现问题,提升审核效率,发现很多人工审核难以发现的滥检查、滥用抗生素、分解住院、虚假住院等违规行为,并通过及时约谈,倒逼医院合理用药,节约成本,降低医疗费用。为提高医疗保险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医疗保险审核稽查工作,我们建立了网络智能监控与实地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前台审核与医院实地审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5、以平台建设为基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新突破。2017年,益阳市统筹区域内直接结算平台搭建已完成,省内各地市(州)48家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实现了异地直接结算。加快了全国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建设,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已经完成2274人次的城镇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和582人次的城乡居民跨省就医备案,完成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安置登记备案4864人次。

6、以统筹城乡为目标,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新进展。2017年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整合。目前正在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的前期筹备工作,将于2018年1月起实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实际统筹,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群众待遇。

7、以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为核心,内部管理有新面貌。不断加强经办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理顺窗口服务流程,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定期组织学习新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了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市委巡察组的巡察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了公用经费支出。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大讲坛”,由各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给全处干职工讲解业务经办中的重点难点,探讨各项业务进展,力争将全体干职工都培训为业务全能手。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筑牢“优秀服务窗口”评选基础。进一步强化业务档案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业务档案按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入档,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处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三)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经认真对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处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优。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本年度许多专项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二)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购置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18年4月20日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总分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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