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08:50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益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局系统共有内设科室21个,局直属单位14个。

2017年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的单位包括:局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局、统计信息中心、人力资源考试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人民武装干部培训中心、高新区人社分局,有在职干职工123人,离退休人员70人,遗属1人,临聘人员15人。

(一)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7年收入290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94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68.41万元。

2017年支出293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544.9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93.63万元。经费支出具体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212.78万元,占总支出的41.27% ;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80万元,占总支出的39.4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9.05万元,占总支出的18% ;其他资本性支出36.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6%。

2017年结转结余171.85万元。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预算编报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财政局网站上及时公开。其中2017年1月26日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8月1日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人社局部门决算,增强了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在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1.16万元,占年初预算169.95万元的71.29%,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80.61万元,占年初预算100万元的80.6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7.99万元,占年初预算10万元的7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6万元,占年初预算59.95万元的54.31%。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非流动资产为8857.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475.99万元,无形资产381.97万元。2017年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完成了国有资产核实工作,促进了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了资产安全完整。

(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规范。2017年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成立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控制试行制度,编制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控制手册,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益阳市财政局(益财绩【2018】76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局2017年度绩效工作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按照年初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内控机制,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成立了由局绩效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直属单位党委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收集查阅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要求评价单位填报相关数据,询问有关情况。

3、归纳汇总审核。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4、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小组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2017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民生工作总思路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新增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478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失业人员再就业1844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314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44%、106.2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745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98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8%、110.69%。

2、创业带动就业。全市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36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8%;创业带动城乡就业33218人,带动城镇就业1671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27.76%、128.57%。

3、就业扶贫。出台了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就业扶贫考核办法,坚决落实省厅各项就业扶贫政策。组织各区县(市)及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省劳务协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中培训,大力推广使用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全年开展了3次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按要求及时上报了数据。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有关台账内容属实,合格达标。

4、就业援助。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6%,低于4.5%的控制目标。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动态“双清零”。完成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459人的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提供就业服务率、实现就业及就业准备率、纯农户家庭实现就业及就业准备率均达到100%。

5、职业技能鉴定。全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6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10%,取证1.46万人,其中初级鉴定取证10500人,中级鉴定取证2680人,三级以上鉴定取证740人,均创新高。组织了益阳技能大赛,组织参加2017年湖南技能大赛,我市荣获团体二等奖,4名参赛选手进入服务设计竞赛前五名,其中2名参赛选手获得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落实了职业资格改革任务,参加了省里组织的研讨等活动。

6、医保政策落实。出台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9号),各个区县(市)出台了居民门诊保障政策,如资阳区出台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益资人社发〔2017〕29号)。按照《关于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1号),严格落实贫困人口缴费补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全市精准扶贫对象378989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享受大病保险起伏线下降50%的3185人,报销金额1246.23万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的44707人次,报销金额8217.67万元。

7、全民参保登记和五险统一征缴。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扎实开展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工作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启动,9月15日数据录入已全部完成,已参保人员入库率为100%、未参保人员登记率为100%。成立局五险统一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推进会,组建了专门窗口,各项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稳步推进。

8、扩面征缴。全年企业养老保险征缴22742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0.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贴37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171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333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1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10329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工伤保险征缴1593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7%。生育保险征缴43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8%。失业保险征缴414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19%。

9、重点经办服务。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资金上解500.66万元,上解率100%;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55家12842人,参保率100%;对全市21723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并发放到位,人均增资142.1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代收保费率达98.12%,比去年提高12个百分点。

10、社保基金管理。层层签订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督,确保了基金安全,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无责任性要情和重大要情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率达到100%。

11、职称改革。召开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下发《益阳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按要求完成了752名高级教师和54名基层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并按时报送了评审结果。

12、引智项目。获批国外引智项目11项(国家级1项,省级10项),按时上报了引智项目成果总结,无违规使用引智项目资金情况发生。

13、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74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3%。

14、人才服务。根据省“三支一扶”办《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全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2人,于8月底全部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及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组织开展了走访座谈等慰问活动。完成2015年服务期满人员考核,做好了就业服务工作,去年11月底前人员已全部安置到位。扎实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做好了专家日常服务、博士后、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工作。协助引智单位引进外国专家8人次。

1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市1591个事业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1513个,岗位设置完成率达95%。

16、人事考试。先后组织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鉴定等人事考试,参考11673人次,26503科(模块),均未出现任何事故和负面舆情,考试雷同率均为零。

17、军转干部安置。我市71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安置到位,其中行政机关50名,参公事业单位21名。3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已安置到各区县(市),10名随调家属已安置完成。

18、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去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基本工资套改和保留津贴审核工作。

19、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和去产能职工安置。我市国有企业均已改制,没有符合薪酬制度改革条件的国有企业。涉及去产能职工安置企业4家,职工总数1310人,目前已启动分流企业3家,实际分流176人次。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监察执法。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778件,涉及劳动者当事人7781人,涉案总金额18000余万元,法定时间结案率95%。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心城区综合类用工单位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活动,为3425名劳动者清欠工资3416.7万元,市劳动监察局连续第三年被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成绩单位”。

21、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机关工作作风纪律考核办法(试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纪律考核办法(试行)》,着力推行窗口单位“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出台了二十条局规,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全局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和被上级纪委查处的大案要案,窗口单位在上级明查暗访中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市本级人社政务分厅被推荐为省级文明窗口。

22、法治人社。制定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0年)》、《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坚持法治引领,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9月12日,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作了法治人社建设典型发言。

23、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人社网络信息化建设,确保人社系统网络平稳安全运行,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共完成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上报30万人,持卡人数达297万人,读卡机具覆盖率完成100%,服务窗口开设完成100%。

24、计划生育。与区县市人社局和局属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2017年度计生考核办法,强化计生工作审查和督查,被评为2017年度益阳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5、宣传信息。拟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全市人社系统新闻宣传骨干集训,参加人社厅“喜迎十九大•人社为民这五年”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按时报送了各类政务信息。今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797篇,其中省以上媒体252篇。

26、信访办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10件(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8件,处理省、市信访信息系统转来的信访事项47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3件;办理市长热线194件,局长信箱458件。做到了信访事项回复率达100%,化解率达90%以上,全局信访比较平稳,没有因信访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进京集访事件。

(二)财政预算绩效履行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结转结余的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三)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经认真对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本年度许多专项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二)人员经费不足。因政策性安置,我局实际在职人员数超过了编制数,加上我局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导致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足。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二)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购置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18年4月10日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4.4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

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合   计

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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