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7 14:27 作者: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区财政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对本单位实施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是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工伤待遇;负责征缴工伤保险费、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监督工伤医疗费用使用情况;为工伤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内设综合科、征缴科、业务科、调查稽核科4个副科级机构。

(一)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6年收入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万元。

2016年支出158.1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04.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0.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42.8万元。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预算编报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其中2016年2月4日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8月30日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部门决算,增强了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6年我处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占年初预算3万元的90%;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占年初预算4万元的100%。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6年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上报了《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促进了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五)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规范。2016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4月2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决算报表、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2016年,工伤保险全面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到2016年12月底,全市共有350167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73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344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4.8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559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158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3600万元。(老工伤预留)

市本级到2016年12月底共有108201人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4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197万元,基金共支出5433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4438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662万元。

2016年以来,工伤保险处围绕“服务”二字做文章,针对各项日常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1、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减轻企业参保负担,进一步强调服务精神

2、规范经办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3、严格制度管理,全面保障服务能力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6年我处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三)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经认真对照《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处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优。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本年度许多专项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二)部分资产管用分离。我处位于大桃路30号劳动大厦及车库、地坪的产权证和使用权已经移交行政资产管理局,但所有权仍归我处,导致多年来管用脱节。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严格控制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按预算办事。通过对部门预算管理的完善,实行对公用经费综合统筹,分月计划,定额定向,节约支出,加强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完善审批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到位。

(二)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购置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细化预算指标,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有利于预算指标的执行和分析。积极申请参与各项业务素质培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和规范。

附: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17年4月20日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3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3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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