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08:37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开展了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单位根据机构编制可划分为: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行政科室19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改革科、信访接待科(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科、人事科、机关党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行业党委。下属单位9个,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4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根据部门预算口径为4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含局机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称“局本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在职人员情况

  我单位2025年年底人员编制数187人,实有在职人员18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6.79%。机构改革提前离岗人员1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情况

  我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2025年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市财政批复的全年预算数为5015.4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014.63万元。

  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95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95万元,资本性支出40.13万元,合计5014.63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市财政批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

  “三公”经费全年决算支出17.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全年未发生出国(境)事项,未产生费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82万元;2025年我局公务车保有量为4台,2025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6万元,较预算减少1.74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分为经常性业务专项和一次性业务专项。

  2025年市财政批复的全年预算数为3348.1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900.9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41万元,合计2900.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中等职业教育173.06万元,科技奖励208.0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19.91万元,合计2900.97万元。

  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他险种基金均已省级统筹。

  2025年益阳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后预算收入为6134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33616万元,利息收入1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6026万元,转移收入150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实际收入为6190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33520万元,利息收入9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6416万元,转移收入1859万元,其他收入9万元。收入预算执行率100.91%,主要原因是转入人数增加,转移收入增加。

  益阳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后预算支出为6810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7180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转移支出90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6722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66813万元,其他支出152万元,转移支出262万元。支出完成预算执行率98.72%。

  2025年度收支结余-5324万元,期初结余16124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0800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专项资金管理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核实数据、收集资料、归纳汇总、认真分析和客观评价,对本部门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此次评价的对象包括本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范围包括局本级和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我单位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全市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益阳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质量。

  (1)筑牢“稳”的基石,高质量充分就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补贴性职业培训1.4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低位。强化重点群体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59%,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率100%,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打造“益创”系列创业品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6亿元。深化“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建设,新增“银城电容匠工”、资阳印制电路板工匠2个省级劳务品牌,其中“银城电容匠工”获评省十佳。全市累计培育省、市级劳务品牌9个,带动就业30万人,增收140亿元。推进“益阳智聘”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举办线上线下招聘388场,提供岗位17.4万个。落实社保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1.3亿元,稳定岗位7.6万个。

  (2)点亮“暖”的底色,社会保障兜底织密扎牢。深入实施“温暖社保”行动。全市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4.36万人、42.5万人、26.74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实现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0连调”“21连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达205.10元,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二。强化基金监管,开展内控稽核检查72次,核查疑点数据3068条,追回违规资金218.52万元。创新打造全省领先的智慧工伤监管平台,工伤事故发生率连续两年下降超20%,年减少基金支出5000万元,相关经验获省级推介及《中国劳动保障报》专版报道。

  (3)激发“活”的引擎,强市人才队伍支撑有力。围绕益阳“334”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人才支撑。全年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市级高级工程师工作室4家,新增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3人,引进博士后及高层次紧缺人才65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6人。建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市级34家,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含高技能人才1176人)。完成市本级28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备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年评审通过各系列职称3326人。安全平稳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5场。

  (4)守护“安”的环境,劳动关系治理和谐有序。深化“益薪无忧”品牌建设,成立治理欠薪工作专班,全年为600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100万元,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上访事件。指导230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4.4万余人;指导快递行业签订全省首份覆盖多品牌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惠及职工1068名。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工资价位信息。前三季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7138元,同比增长5.5%。全市处理调解仲裁案件1723件,调解成功率84%,仲裁结案率99%,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5)彰显“实”的质效,重点民生实事可感可及。牵头推进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精心制定“四张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健全全链条工作机制。全年召开专题推进会4次、培训会2次,开展实地调研24次,印发通报12期。全市24个项目、43项指标均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9%以上,有力增进了民生福祉。

  (三)预算管理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内审监督,完善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在局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等,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四)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认真总结分析自评和核查评价情况,形成了本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2025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9.46分,为“优”等级。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5 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较好,自评得分 99.36 分,等级为优,但在预算执行、资金统筹、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精细化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主要问题及原因如下:

  (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均衡,部分项目执行偏慢

  就业补助资金、社保补贴、中职助学金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多为年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编制难以完整覆盖。资金到位滞后、拨付链条较长,与项目实施节奏不匹配,导致部分项目前期推进慢、中期集中支付,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影响资金使用时效。

  (二)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与精准度有待提升

  部分民生项目政策性强、年度任务调整多,预算编制与实际工作需求、政策兑现规模衔接不够紧密。对补贴发放人数、培训人次、受益对象等量化测算不够精细,导致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年中调整频繁,预算刚性约束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全流程绩效管理仍需深化

  绩效目标设置、过程监控、结果运用的闭环管理不够完善。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偏宏观,量化程度不足;绩效监控常态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调整的挂钩约束不够刚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的导向需进一步强化。

  (四)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协同管理有待加强

  业务科室与财务科室在项目计划、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资料归集等方面协同衔接不够紧密,存在 “重业务推进、轻资金管控”“重支出完成、轻效益跟踪” 的现象,项目全周期管理与资金全流程监管同步性不足。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预算源头管控,提升编制精准度

  全面梳理就业创业、社保补贴、培训服务、人事考试等经常性项目,建立民生项目预算测算标准库,以上年度实际完成、政策标准、受益人群为依据,科学测算资金需求,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与财政部门提前对接,推动上级补助、配套资金、代发资金尽量纳入年初预算,减少年中大额追加。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健全动态管控机制

  建立项目资金执行台账,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对就业、社保、培训等重点专项资金实行 “任务清单 + 资金清单 + 时限清单” 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简化审核环节,做到资金下达即启动拨付、项目启动即同步支付。对执行偏慢项目及时预警、限期整改,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有序、高效合规。

  (三)完善绩效管理闭环,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做细做实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指标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重点围绕就业人数、培训人次、补贴发放、群众满意度、增收效益等设置核心指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偏离目标及时纠偏。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保留、资金压减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刚性约束。

  (四)健全业财协同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

  建立业务与财务联审联管机制,项目立项、预算申报、实施推进、资金支付、验收评价同步对接、同步推进。加强政策培训与内控管理,明确科室职责与操作规范,实现 “业务有人管、资金有人跟、绩效有人抓”。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 “三公” 经费与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加强基础管理与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

  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金审核、拨付、监管全流程风险点防控。加强补贴发放、基金收支、项目采购等关键环节稽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高效。推进数据共享与信息化管理,提升预算执行、绩效跟踪、资金监管的智能化水平,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我单位将以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制度和促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将此次绩效自评报告在本部门官网上予以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基础数据表

  2、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局本级)

  4、202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项目资金部门评价报告

  5、202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部门评价报告

  6、2025年度本级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7、2025年度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8、2025年度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报告

  9、2025年度工伤保险中心绩效自评表

  10、2025年度工伤保险中心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11、2025年度市就业中心绩效自评报告

  12、2025年度就业中心绩效自评表

  13、2025年度就业中心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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