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21 11:35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推动益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根据《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5%以下。共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4万人次。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前3年实现全覆盖,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积极配合国企改革,市本级累计改制国有企业123家,置换职工身份90493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0万人、462万人、22万人、35万人、3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三)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五年机关事业单位共招录和引进研究生以上人才643名。共评定初、中、高级职称12222人。新成立了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面向城乡劳动者,涵盖初、中、高各个技能等级的技工教育培训体系。五年引进国家引智项目5个,省级引智项目63个。到2015年底,全市人才队伍总量达到3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6万人,高技能人才5.72万人。

(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坚持“凡进必考”,五年共考录公务员1855名。规范开展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五年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90名,并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健全人事考试制度,累计安全完成人事考试8.3万人次。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健全完善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稳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0年的26340元提高到2015年的42554元,年均增长12%左右;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500-560元提高到2015年的1030-1130元,年均增长20%左右。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稳妥实施了国企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受理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8500多件,为2.3万多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6亿多元。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基本面总体向好,特别是我市在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以及湘江新区建设等战略实施的辐射带动下,有利于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人社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国家治理加快向现代化目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基层基础的巩固,为人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宏观环境看,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人民群众预期不断提高,对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从事业发展自身看,就业矛盾仍然突出,求职难与招工难交织,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当前扩面征缴空间不断收缩,但是人口老龄化加剧、待遇刚性支出和享受待遇群体加大,基金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群众关注的焦点从过去的覆盖“有和无”,变成了现在的待遇“高和低”,对提高待遇和公平性的期盼越来越强烈;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特别是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不多,人才创新能力不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基本公共服务机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加快后发赶超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绩效评估上升为绩效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质量更高。 “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26万人,职业技能鉴定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2、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 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全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3、人才支撑效应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总数10%),技能劳动者达到45万(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人),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3: 48 : 19。

4、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基本形成公务员科学分类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估更加科学。

5、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趋合理有序。健全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长10%左右。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推进劳动关系协商三方机制和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积极推进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理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

7、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机构更加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业务职能进一步下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到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卡全市“人手一卡”,覆盖全市490万人口。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

1、推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容量。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2、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推进创业型创业园的创建。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失地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才开拓创新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提高创业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各项创业优惠政策落地。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专家指导服务。

3、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做好结构调整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专项帮扶举措,妥善解决好再就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工作。

4、加强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力度,面向城乡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培训普惠机制、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推动职业培训工作现代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建立就业培训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基地培训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平台、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5、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制化。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二)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基本实现人人享有

1、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按国家省里统一部署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病残津贴等工作,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2、完善参保政策,促进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通过法律强制和利益引导相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纳入制度体系。完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参保,继续推进“助保工程”工作。依法加强对法定参保人群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着力解决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漏保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巩固高危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效推动小微企业、网络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中小企业参保,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规范管理。

3、合理保障水平,共享发展成果。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稳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总额控制,减轻参保人员实际医疗负担。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比例。完善未工作育龄妇女通过配偶单位参保方式获得相应保障等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依托“互联网+”推进职业康复工作,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健全社保欺诈查处和防范体制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创新驱动战略

1、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党管人才原则,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坚持以用好用活人才为关键,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流动和激励保障等体制机制。推进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2、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继续配合实施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工程,大力实施“十百千万”等重点人才工程,全面构建由国家级和省级顶尖人才以及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到“十三五”末,力争我市两站达到5个。继续实施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等人才援助项目。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升技能人才评价水平、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加强高技能人才“双师型”师资培养,夯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基础。

(四)突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1、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进一步巩固考录工作公平性,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落实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举措。努力提高考录工作科学性,完善特殊职位公务员考录办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职位管理。完善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调任办法,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规范和改进公务员年度考核。深化公务员培训,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正面激励,增强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

2、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业分类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巩固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成果,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探索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开展考试环境治理,加强人事考试考点建设和队伍建设。

3、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探索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新途径,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加快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4、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优化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中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具体部署设计指标框架,确保小康指标、洞庭湖经济生态区、依法治市等各项重大战略举措的落地落实。改进评估方法,加强对指标的实时跟踪、实时调度、实时督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创新公众评估和内部评估方法,健全外部评价和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方式方法,确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五)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部署,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县以下机关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制度。落实体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工资制度或办法。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规范奖励性工资,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有效发挥工资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

2、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稳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建立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宏观指导。根据省里部署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点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促进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规范完善劳务派遣,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2、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水平。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

3、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依托三方机制及时介入、调处集体争议。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在融资、用工培训、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

4、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调处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开展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调裁和裁审衔接,努力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为重点,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重视加强劳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能。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劳动保障群体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嫌劳动保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6、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教育引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劳动关系和谐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设施建设。根据省里部署,针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重大项目,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2、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村级基层人社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社区人社平台,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加强失业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保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经办服务网络,加快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加快理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跨省即时结算。

3、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加快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挥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骨干作用,健全人社事务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和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益发展。

4、大力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全覆盖并能应用。整合推进网站建设,力争实现人社信息网上查询、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统筹推进“三个中心”建设,建成同城应用级与异地数据级的灾备中心,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精心打造人社系统12333咨询服务新型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将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二)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以铁的纪律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建设优质服务窗口,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把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

(三)推进“法治人社”。全面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三统一”规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四)加大财政投入。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正常投入机制和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安排促进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人才开发引进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五)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职能,合理配备人员编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践行“益阳人社精神”。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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