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4:10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农工办发〔2021〕3号

关于印发《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成员单位:

   为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农民工最关心的公共服务事项需求,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编制了《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引导广大农民工顺畅、便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附件: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湖南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

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重点服

办理指引

湖南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

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


目 录

居住证办理......................................................................................... - 1 -

户口迁入城镇登记办理................................................................... - 2 -

公共住房租赁..................................................................................... - 5 -

子女入学办理..................................................................................... - 7 -

开办企业流程..................................................................................... - 9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 - 12 -

城乡居民医保办理.......................................................................... - 13 -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15 -

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办理............................................................ - 16 -

职业技能培训办理.......................................................................... - 18 -

创业培训办理.................................................................................. - 20 -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 21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指引........................................................ - 25 -

社保争议服务指引.......................................................................... - 28 -

欠薪权益维护服务指引................................................................. - 30 -

法律援助服务指引.......................................................................... - 32 -

湖南省农民工工作咨询服务电话............................................... - 33 -


居住证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任一条件。

二、在哪可以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白底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户口迁入城镇登记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农民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

1、迁入非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2、迁入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合法稳定就业达到1年及以上,且在长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及以上,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具体可拨打12345咨询。

3、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二、在哪可以办理?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按照以下情形提供申报材料:

1、迁入非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2)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2、迁入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与上同)、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3、因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

(1)申请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

(2)迁入人员的户口等身份证件。

有家属随迁的,与上同。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是什么?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公共住房租赁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3、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

4、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5、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实提交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申请人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在哪可以办理?

1、在户籍地打零工,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在户籍地以外务工且有务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代表您按规定的程序统一申请。

3、在户籍地以外打零工,可向就业所在地街道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市  州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

咨询电话

长沙市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1-88665007

株洲市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1-28686928

湘潭市

湘潭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0731-55575392

衡阳市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4-8290084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4-8826427

邵阳市

邵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9-5367003

岳阳市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0-8665156、8665139

常德市

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6-7201110

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

0744-8237598

益阳市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7-4209358

郴州市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5-2161215

郴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5-2625600、2625687

永州市

永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46-8227330、8476011

娄底市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38-8383318

怀化市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0745-2207033

湘西自治州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0743-8266586


子女入学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孩子为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非本县市区户籍,且在本地办理有居住证。长沙等部分地区要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

二、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国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不完全相同,具体政策请咨询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新生入学。年满6周岁的农民工子女,先到现居住地(以租房合同为准)所在学区的学校,或现居住地教育局主管招生入学部门咨询入学政策;再按照当地政策带上相关材料报名入学。

2、小学升初中。如果小学已在当地就读,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政策。如果小学在外地就读,须升学到现在居住地初中就读,请先到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参加小升初微机派位入学。

3、小学、初中转学。达到办理条件的小学、初中学生转学,需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转学;也可带上相关证明材料请现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一所学校转学。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同县市区要求的材料不同,具体需咨询相应县市区教育局。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地居住证、租房证明、本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根据需要提供)等。

四、咨询方式

1、家长可直接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2、家长可通过拔打现居住地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电话咨询。


开办企业流程

一、在哪可以办理?

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或登录。登录成功后,在特色服务栏目——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http://zwfw-new.hunan.gov.cn/)

二、具体流程是什么?

1、企业设立登记

(1)已办理名称登记,且拿到了《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选择“已办理名称登记”。

(2)未办理名称登记,选择“未办理名称登记”,进入企业名称登记页面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3)完成名称登记后进入企业设立流程:填写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情况、主要成员等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设立基本信息录入完毕后,若不勾选其他企业开办事项,系统将把填报信息转换成电子申请材料,点击“使用模板”系统将所填内容按模板格式生成文书;没有模板的可直接准备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4)所有的资料全部上传完毕后,点击“预约材料检查服务”按钮,提交申请至登记机关等待检查通过。

2、电子签名

(1)收到检查通过的短信后,登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在“我的待办事项”中点击对应申请业务的“发起电子签名”按钮,进入签名名单确认页面,向法定代表人、主要成员、投资人等发起电子签名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湖南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APP,注册成功后,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查看“代办事项”中对应业务详情,点击“添加签名”进行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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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人都签名完毕后,申请人登录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首页,可以看到对应待办事项的申请状态是“签名已完成待提交”,点击“提交”按钮。审核完毕将会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若在开始选择企业开办申请事项时,勾选了需要办理公章、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银行预约开户、申领发票等其他事项,则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填写其他事项相关信息。

3、公章刻制

若在开始选择办理具体事项时,勾选了公章刻制,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公章刻制信息,主要是录入公章经办人信息和公章刻制信息。

4、社保登记

若在开始选择具体办理事项时勾选了社保登记,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社保登记信息,主要是录入社保单位信息和社保人员信息。

5、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若在开始选择具体办理事项时勾选了住房公积金,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主要是录入公积金单位信息。

6、银行开户预约

若在开始选择具体办理事项时勾选了银行预约开户,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银行预约开户信息,主要是录入预约人及开户银行信息。

7、申领发票

若在开始选择具体办理事项时勾选了申领发票,根据系统界面提示录入发票申领信息,主要是录入发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核定申请信息、办税人、发票领用人等信息。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

一、办理要求是什么?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可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户籍在我省。

2、办理了我省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

3、在我省登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在哪可以办理?

1、具有我省户籍或有我省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办理。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核发机关对应层级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非个体工商户

1、《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表》。

2、相关身份证明:

(1)身份证件原件。

(2)居住证原件。(此项非必须,外省居民或省内居民在户籍地以外办理登记参保的需提供。)

(二)个体工商户

1、《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身份证件原件。

四、多久可以办结?

即时办结。

五、特别提示

1、处于“助保贷”等参保状态不能办理跨机构转移,或担心有其他状态不能办理的请咨询12333。

2、《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表》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企业职工参保登记—所需材料—材料范本—模板下载。

(扫码打开网页下载)
城乡居民医保办理

一、在哪可以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办理条件是什么?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备注:在校子女需要由所在学校统一上报。

四、办理流程是什么?

1、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和《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登记表可登录湖南省医保局官网点击在职工参保登记—所需材料—材料范本—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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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打开网页下载)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在哪可以办理?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可登录湖南省医保局官网在转移接续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材料范本—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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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打开网页下载)

三、多久可以办结?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办理

一、申领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辞职的。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连续工作满一年,按当地标准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之后连续工作每增加一年,增加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最多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总和。

三、什么时候可以领到补助?

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四、申领补助的方式是什么?

(一)线上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申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下载智慧人社APP(安卓系统下载智慧人社APP;苹果系统下载湖南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失业金申领→下一步→选择参保地→失业金申领→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告知书并点击是否同意→按要求填写先关资料→点击立即申请→完成申领流程,等待审核。

3、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注册登录→失业金申领→下一步→选择参保地→失业金申领→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告知书并点击是否同意→按要求填写先关资料→点击立即申请→完成申领流程,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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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二维码关注智慧人社)

4、打开支付宝→搜索支付宝市民中心→点击社保查询→进入电子社保卡→国家服务→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点击去申领→认真阅读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并点击同意→查看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二)线下申领

有视同缴费、主动辞职或有多个参保账户等特殊情况的申领人员需带上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职业技能培训办理

一、如何参加培训?

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进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http://222.240.173.92:7001/hnpes/login/person.action)

二、如何申请补贴?

(一)准备材料

符合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人员,向培训办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http://222.240.173.83/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提供街道、乡镇开具的贫困家庭有关证明;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5、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除提供以上2、3、4资料外还应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办班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网上办理:登录“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培训班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办结时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各级人社部门须定期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创业培训办理

一、培训对象是谁?

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二、办理流程是什么?

个人申请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发放。

三、报名方式是什么?

现场报名: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

网上报名:1、个人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湘就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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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二维码关注湘就业)

2、“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进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选择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http://222.240.173.92:7001/hnpes/login/person.action)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法定劳动年龄(16—60周岁)以内。

2、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返乡创业农民工,即有转移就业经历并在湖南省内创业的农村劳动力。

5、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模板附后)。

2、提供以下转移转移就业经历证明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转移就业证明等。

3、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

4、创业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

5、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多久可以办结?

资格审核7个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是什么?

现场办理: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湘就业”公众号提出申请。

(扫码关注湘就业公众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模板)

贷款申请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民族

户口性质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 高校毕业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常住地址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已婚选填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信息况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经营地址

创业培训情况

未参加□已参加□

培训中□

创业时间

项目简介

自有资金(元)

年销售额

(元)

带动就业人数(人)

创业形式

自主创业□ 合伙创业□ 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申请贷款金额(大、小写)

申请贷款年限

贷款用途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补充信息

其他合伙人信息或其他组织起来就业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联系电话

反担保情况

反担保形式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抵(质)押反担保

□其他担保 □免担保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抵(质)押反担保方式

抵(质)押人名称

联系方式

抵(质)押物证号

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推荐意见(选填):

经办人: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县(市区)级及以上所属担保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指引

一、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愿协议、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规定外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附后)、劳动者身份证、用人单位企业信息、证据材料等。

四、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五、需要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


劳动仲裁申请书

(模板)

申请人:小红,汉族,1978年1月1日出生,住址:长沙市雨花区X小区10栋。电话:139XXXXXXXX.

被申请人:湖南省XX公司,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人事部或主要负责人电话:XXXXXX。

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补偿金1398.5元(请明确仲裁请求金额!)。

2、XXXXX。

3、XXXXX。

事实与理由:请写清楚劳动人事关系的成立时间、从事的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情况、争议产生的原因等。

申请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社保争议服务指引

一、什么是社保争议?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进行维权。

二、在哪投诉社保争议?

社保争议由用人单位所登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三、社保争议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须符合以下6项条件:

1、投诉人与用人单位对社保争议期内的劳动关系没有争议。

2、投诉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电话等。

4、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

5、未超出法律规定的社保争议申请时效期间(采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两年查处期限)。

6、投诉人应尽可能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表、银行工资流水、社保查询单、劳动仲裁文书、法院文书等,并留下复印件作为调查的依据。

四、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仲裁文书、人民法院文书、社保查询单、投诉人主张工资收入情况表、工资发放明细证据。

五、特别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者不是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2、不能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3、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

4、在社保争议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

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6、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争议申请时效期间的。

7、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人民法院正在受理的案件。

8、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欠薪权益维护服务指引

一、在哪可以反映拖欠工资情况?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办事服务—欠薪反映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portal/0TwsWqCtRhO115QO-2AaFg/index.html)

2、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拖欠工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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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投诉书(应包含被投诉单位和被拖欠工资金额)。

2、投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证明材料。

4、证明被投诉单位拖欠投诉人工资证明材料。

第1-3项材料必需提交,第4项尽量提交。

三、服务办理路径

符合受理立案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路径办理:

1、属于省级管辖的案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受理立案,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特殊情况可延长30个工作日。

2、属于各市州或县市区管辖的案件。移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立案,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特殊情况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四、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0731-84900102


法律援助服务指引

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农民工,只要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类案件,可免除农民工的经济困难审查。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

可以采用以下任一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1、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可先咨询法律援助条件、了解申请的条件、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照热线指引的渠道申请。

2、登录“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提交咨询或法律援助申请。通过“法务地图”查找全省所有法律服务机构的地址和电话(http://www.rufa.gov.cn/#/legalMap)。

3、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哪些资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一是可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下载样表;二是可在法律援助中心填写。

2、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

4、申请援助相关的案件材料。

湖南省农民工工作咨询服务电话

地区

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

0731-84900000

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

0731-84900363

长沙

0731-84907531

株洲

0731-28681513

湘潭

0731-58523537、58533194

衡阳

0734-2896670

邵阳

0739-5325143

岳阳

0730-8251949

常德

0736-7897199

张家界

0744-8296397

益阳

0737-6501349

郴州

0735-2220169

永州

0746-8333605

怀化

0745-2712702

娄底

0738-8223053

湘西州

0743-8727521

备注:上述为各市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具体事宜仍需在各业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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