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10:37 作者: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20年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7)、《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90号)、《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益发〔201613)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不断上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顺利完成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整个过程之中。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内法规的宣传要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进一步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关键要取得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宣传,尤其要宣传中央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人社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

(七)全面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的通知》,积极配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严厉打击用人单位、劳动者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劳动监察诚信档案,适时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名单,向社会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失信惩戒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三、工作步骤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6月底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7-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购买普法教材,组织普法师资力量。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7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于20176月底前报市局法规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二级机构每半年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全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本部门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对象

(一)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人社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及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本系统工作人员法治专项培训、日常学法、分类学法、年度考法等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改进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方式,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的学法考法体系,考试不合格的不能评选先进、不能评优,促进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与其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学法积分、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加强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和劳动者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内容。

五、措施与保障

(一)完善落实制度。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普法责任,种好本部门普法责任田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及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当举办1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新法同步宣传制度。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二)创新宣教形式。一是创新法治宣教理念。在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培育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法治理念,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法治宣传教育方法从主要运用传统方式向主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转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从主要以职能部门为主向社会化大普法转变。二是搞好分类分层普法对用人单位区分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的放进行法律宣传、集中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适应性。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和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进城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反社保欺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和公布工作,通过案例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四是推行裁判执法公开。推行裁判文书和行政执法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裁判文书和处罚决定一律公开,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五是拓展宣传教育平台。在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人社QQ群、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有条件的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

(三)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市及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各科(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承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立体格局。加强各级法治人社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定期组织举办法治人社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普法讲师团,向社会提供普法精品课程和重点法律法规制度访谈、音视频。探索各种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宣教所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法治人社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建立法治人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根据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安排相应经费。要把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四是加强考核评估,督促落实责任。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测评权重,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督促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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