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益人社监黑字〔2019〕第1号
责任主体:益阳市立美恒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LNMR9K
法定代表人:陈指风
单位住所地:益阳市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梓山湖社区世纪嘉苑2栋202
经调查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拖欠刘静等15名员工1至5个月不等的工资共计126111元,我局于2019年1月4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行限期改正指令书》(益人社监令字〔2019〕2号)。
我局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益人社监列告字〔2018〕第1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人社部规〔2017〕16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为期1年 (时间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四楼409室
邮编:413000
联系人:李函禧 杨建辉
联系电话:0737-650118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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