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4-08 14:51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人社监黑字〔2019〕第1号

责任主体:益阳市立美恒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LNMR9K

法定代表人:陈指风

单位住所地:益阳市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梓山湖社区世纪嘉苑2栋202

经调查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拖欠刘静等15名员工1至5个月不等的工资共计126111元,我局于2019年1月4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行限期改正指令书》(益人社监令字〔2019〕2号)。

我局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益人社监列告字〔2018〕第1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人社部规〔2017〕16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为期1年 (时间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四楼409室

邮编:413000

联系人:李函禧  杨建辉

联系电话:0737-650118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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