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人 |
法定代 表人 |
经营地址 |
注册资本 |
许可经营事项 |
有效期限 |
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号 |
湖南谐众锦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吴跃丰 |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云寨村楠木塘安置小区5栋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业务 |
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
湘H113 |
安化县自然劳务有限公司 |
周义 |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清水村川南四组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业务 |
2019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
湘H114 |
监督举报电话:0737-6501546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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