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7:21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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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益(回益)工作或定居政策;归口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智力引进项目立项申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惩戒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奖惩建议。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系统核定编制225个,共有在职干职工225人,离退休人员113人,局系统共有内设行政科室22个,局直属单位14个,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7个: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市劳动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人民武装干部培训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区分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人社局系统部门决算包括:市人社局机关部门决算、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决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决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决算、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决算、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决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3

益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

4

益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5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6

益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

7

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收入总计5126.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33万元,增长14.89%;支出总计525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64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并自2016年起补发,使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长;3、因工作需要,2017年新增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全面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数据迁移及启用新信息系统工作、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等工作,专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512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3.05万元,占92.52%;其他收入383.41 万元,占7.48%。

三、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25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9.24万元,占 85.49%;项目支出762.07 万元,占14.51%。

四、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3.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4.09万元,增长14.3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4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7.12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并自2016年起补发,使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长;3、因工作需要,2017年新增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全面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数据迁移及启用新信息系统工作、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等工作,专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3.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4.09万元,增长15.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4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7.12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并自2016年起补发,使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长;3、因工作需要,2017年新增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全面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数据迁移及启用新信息系统工作、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等工作,专项收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0万元,占1.22%;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9.22万元,占9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99万元,占3.08%;农林水支出35.50万元,占有0.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36.77万元,占2.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370.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 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663.6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发放给职工的车补。

3.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753.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励和独生子女费、发放给全局干职工的各项奖励及配缴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54.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

六、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2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05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4万元,完成预算的6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3万元,完成预算的6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9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83万元,占2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91万元,占77.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无因公出国(境)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保有量4台。

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3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公务接待支出108.9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74批次,接待1529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下级单位办事人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合计为3265.57万元,部门决算收入5126.4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86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较预算有所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并自2016年起补发,使收入较预算有所增长;3、因工作需要,2017年新增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全面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数据迁移及启用新信息系统工作、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等工作,专项收入较预算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合计为3477.24万元,部门决算支出5251.3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774.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较预算有所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调整并自2016年起补发,使支出较预算有所增长;3、因工作需要,2017年新增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全面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数据迁移及启用新信息系统工作、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等工作,专项支出较预算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05万元,较上年增加69.42万元,增加7.07%,主要原因是:1、2017年增人增资,相关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2、2017年我单位按要求取消多项收费项目,预算外收入大幅减少,财政拨款年中追加取消收费后的经费缺口,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5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账面体现车辆12台,因车改后未取得相关有效原始凭证未减少相关固定资产。车改后实际共有车辆4辆,其中,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18年4月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于2018年4月28日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人社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益阳市人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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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工伤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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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就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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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医保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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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仲裁院2017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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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社保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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