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市本级拟新增朝阳康复医院为协议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文件要求,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通过资料审核,随机抽取专家现场勘察集中评估及综合评定,拟将益阳朝阳康复医院确定为益阳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
公示期内,可就益阳朝阳康复医院是否符合新增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我处举报,举报电话:0737-6500638,举报邮箱:137069829@qq.com。
益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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