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9 18:03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和中央、省在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6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2026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1—2025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2-2025年。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系统打印《学时认定单》,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9日至7月25日。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线下核认方式,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学时认定单》,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9日至7月25日。

  (一)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学时核认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县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学时核认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上级主 管单位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复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民营企业等其他申报人员学时核认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核认办理,复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202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复核。年度评审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职称巡查,对评委会的参评材料审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履行审核职责导致的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于弄虚作假、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湖南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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