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直接登记类)办事指南 (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05-30 09:57 作者: 来源:社会组织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市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的市本级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共四类社会团体。

二、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

三、受理机构

益阳市民政局

四、决定机构

益阳市民政局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1)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2)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的组织机构、固定的住所、与其业务活动相适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4)根据《关于省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湘组发〔2013〕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补充通知》(湘组〔2014〕74号),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和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组织,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七、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3)市本级的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八、不予登记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          成立登记的申请》(自拟)

·申请书抬头写“益阳市民政局”

·内容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所属领域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立该社会团体的意义,社会团体名称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说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业务范围、拟任理事长(会长)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其来源、住所、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申请书由发起人(发起单位)签名或者盖章,并附所有发起人(发起单位)情况简介。

(2)《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4)需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还需补充提交:《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认定慈善组织的会议纪要;

·章程中宗旨载明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载明《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十、申请接收

材料齐备后,提交至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医保民政专区民政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2)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受理、审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许可的,发起人登陆“湖南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http://113.246.57.67:10100/ssologin/login?flag=false),选择“法人”入口登录,点击“登记”进行“名称核准”、“会前报批”、“成立登记”申请资料录入,申请资料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3)社会团体成立后,申请刻制印章,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1)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2)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发起人提交的文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所需时间不包括在登记时限内。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准予登记的,发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十六、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益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37-6204221,或者登录“湖南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http://113.246.57.67:10100/ssologin/login?flag=false)查询办理进度。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7-4237891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益阳市高新区迎宾东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D区医保交通民政专区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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