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调研资阳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3 08:52 作者:李浩龙 来源:资阳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全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7月30日,省民政厅基政处四级调研员刘德斌、市司法局普法科科长叶青、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梁波一行到资阳区调研村(居)规民约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0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在资阳区民政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区民政局、司法局就资阳区开展村(居)规民约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一起深入探析村规民约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不足、缺陷,发现症结,深挖问题根源,找应对之策。

会后,刘德斌一行深入长春镇龙凤港村和大码头街道建新里社区实地察看了村(居)规民约的修订情况,查阅了民主法治、党群建设活动室、民情格子铺等多项工作资料。刘德斌一行充分肯定了资阳区在开展基层自治工作方面的方法和思路,并提出了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刘德斌指出,作为社会的微观基础,乡村和社区是国家的细胞,是实践着软硬皆施结构治理模式的公共区域。村(居)规民约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并落实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资阳区要继续深化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加强宣传力度,着力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与依法治理的有机统一。(资阳区民政局李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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