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益阳市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6:40 作者: 来源:益阳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养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15项工作。局机关内设科室12个,局属事业单位9个,其中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有: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五人民医院、市殡仪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资金管理由财政综合科管理)。至2022年末,我局除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外,共有编制206个,实有在职204人,聘用人员135人(主要为五医院聘用医护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3.22万元,年初预算收入安排1845.76万元,年中预算调增2197.46万元,预算调整率119.05%。

2022年市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9.56万元,项目支出1083.66万元。年初预算支出安排1845.76万元,调整预算2197.46万元,预算完成数4043.2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2022年市民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根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年末财政资金无结余,年末累计结转结余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2959.57万元,其中按单位分:局本级1563.90万元,市救助管理站313.68万元,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28.17万元,五医院917.62万元,市殡仪馆36.20万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安排1499.14万元,调整预算2959.97万元,预算完成数2959.5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83.66万元,其中按单位分:局本级358.55万元,市救助管理站230.94万元,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32.56万元,五医院361.61万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安排346.62万元,调整预算1083.66万元,预算完成数1083.66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1、民生保障类项目:

本年安排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58.40万元,孤儿护理专项经费53万元,孤儿康复设备1.19万元,特困生活保障19.9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30.94万元,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3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经费108.88万元,共计支出485.39万元,支付进度率100% 。

2、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为支持民政和残疾人公共服务安排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改扩建工程348.61万元,已全额支付,支付进度率100% 。

3、业务工作经费:本年安排社会救助购买及宣传培训经费128.87万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活动经费10.8万元、社会组织审计经费18万元,市民政局运转经费92万元,共计支出249.67万元,支付进度率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92.04万元,本年支出192.0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本年收入19.27万元,支出19.27万元,为2022年城市维护资金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未设置路牌的路街巷标牌设置和路街巷牌维护经费,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本年收入172.76万元,本年支出172.7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及社会服务、未成年人救助支出、儿童福利机构设备购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建设等,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民政局总收入8304.45万元,其中按单位分:局本级1997.45万元,市救助管理站556.45万元,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61.75万元,五医院5352.60万元,市殡仪馆36.20万元;按收入类别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3.22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04万元,事业收入4023.37万元,其他收入45.82万元。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安排1845.76万元,年中预算调增6458.70万元,预算调整率349.9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五医院实行预算一体化后,事业收入支出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反映;二是局本级调增了人员绩效指标、项目经费。

2、2022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2022年我局总支出10015.20万元,其中按单位分:局本级2060.88万元,市救助管理站556.45万元,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61.75万元,五医院6999.92万元,市殡仪馆36.2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586.71万元,项目支出3428.49万元。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安排1845.76万元,调整预算10015.20万元,预算完成数10015.2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3、2022年部门决算年初结转结余1710.75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0万元。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当年指标当年使用, 节余指标统筹收回。2022年部门结转结余控制率0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发展社会服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凝聚全市民政之力量,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市民政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照年度既定目标任务,聚焦中心、服务重点,全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纵深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1、突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更加走实走深。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清廉民政建设、清廉家庭建设和同级同类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激励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力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在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的“百年党史中的民政故事”专题宣教评比活动中,市局机关、赫山民政局、南县民政局、安化县民政局推送的“微视频”分别获得奖项表彰,市局获优秀组织奖。

2、突出为民惠民,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有效实施“温暖救助、精准救助、主动救助、党建+救助”等系列救助措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资阳区、桃江县、安化县社会救助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全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11.22万人,临时救助4.8万人次,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月和4600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780元/月和598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75元/月。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2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068.1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589.18万元。制定《益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累计1388人次。高质量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97户,超额完成108张护理型床位建设任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建设、制度保障和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六位一体”未保工作体系。全年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453.63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172.86万元,有效保障了376名孤儿和15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提质优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发展儿童福利机构,成立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实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全市孤弃儿童。

3、突出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协同创新。完善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建设,全市所有村(居)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对村(居)规民约工作修订程序和法制审核的指导规范,市局获2022年度湖南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先进单位。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治强基,不断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全市共5个村(社区)获得全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5人获得全省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圆满完成湘鄂、岳益、娄益和桃赫4条界线联检工作。依法依规推进资阳区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市中心城区60条未命名路街巷命名工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得到稳健发展。市本级成立登记行业协会商会86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10家、志愿者协会11家,出台了《益阳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推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资阳区沙头镇率先登记成立全市第一家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党旗领航 百社联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益阳市‘三三制’工作法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经验做法得到省民政厅高度认可,在《湖南民政情况》(第五期)刊发并全省推广,《中国民政》在当年第12期报刊中予以了专栏报道。

4、突出完善机制,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南县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全面实施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惠及全市近万名困难老人。创新养老服务助餐项目“益老食堂”试点,中心城区3家社区首批试点“益老食堂”成效显著,取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经验做法被纳入市委七届三次全会、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搭建“安心养老”综合监管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机构资金监管新模式。开展全市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管理水平、消防安全、护理技能全覆盖培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基层防范养老诈骗的“防火墙”。成功申报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市,印发《益阳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节地生态安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采取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绿化遮挡一批等方式,整治散坟5000余座;加快推进市新殡仪馆等4所殡仪馆建设;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大力发展绿色殡葬。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南县被确定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单位。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福彩销量稳步增长,实现彩票销售20473.0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比102.37%。借力腾讯99公益日平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线上线下共筹集1256.94万元,全省慈善系统排名第一;开展关爱孤残儿童、“爱心改变命运”助学活动,捐赠21名孤残儿童物资折价3.5万元,资助困难学子768名,发放助学金159.1万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整体提速87.92%,绝大部分民政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短视频“益事易办”(民政篇)获市直单位政务服务短视频评比第一名。

5、各二级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益阳市救助管理站全年共落户安置长期滞留人员65人;接待求助人员5691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691人次给予了救助,出动车辆700多台次,救助率达100%;救助寻亲10人,已为其办理了送返安置,救助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事故。顺利完成“6·19开放日活动”“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圆满完成了2022年救助工作任务。

益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进行转型发展,实现市级儿童福利集中养育全市孤弃儿童,保障每个救助孤儿生活达到1350元/月的标准,加强后勤保障、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对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社会服务工作及对社区服务指导工作;社会好评率达到100%。

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全年收治流浪乞讨病人400人;开办荣誉军人短疗班6期,接纳荣誉军人疗养346人;开展巡回医疗活动8次,共义诊病人近800人次,现场咨询人员1600人;门诊就诊72457人次;出院病人2678人次。2022年全年总收入5352.5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万元,同比增长4%,推动了全市精神卫生和养老医疗服务工作的发展和繁荣。

益阳市殡仪馆2022年共计接运遗体3420具;厅堂租用1415场;火化遗体3420具;合拱墓穴28拱;冻库遗体出入800具左右;接待进馆治丧客户、祭祀、送葬人员近四十万人次,车辆十八万多台次,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殡葬服务。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获评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基层治理、社会救助、慈善社工、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多项工作得到上级民政部门推介肯定。市局荣获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重点民生实事办理、建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政务信息工作、政务窗口先进单位等表彰。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项目,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理顺资金支付渠道,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实施了市级资金评价,对百岁老人资金项目、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项目实施了省级资金绩效评价,并已分别按要求上报各级部门、并公示。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预决算公开。2022年,我局按政府统一部署,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20日内,即2022年1月28日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市民政局预算、市民政局本级及各二级单位预算。2022年决算尚未正式批复,故暂未进行公开。

2、存量资金管理。我局严格规范存量资金管理,定期对帐、清理,促进资金发挥效益,所有财政拨款年底实现结余为0。

3、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有关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合规的固定资产台帐。2022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盘查,确保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账实相符。所有资产及时入账销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处置资产,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非税专户,确保资产安全运行。

4、“三公”经费控制。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一般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8万元,公务接待费8.3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在“三公经费”预算的95% ,较2021年20.01万元增加6.97万元,增长了34.83% ,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保成本增加。

2022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

5、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我局根据《益阳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及工作手册编制了内控工作报告,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办理,切实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调增比率较大,资金保障有限,各级财政对基本民生和巩固服务配套能力有待加强。

(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资金仍需加强投入。民政工作的服务管理对象主要在基层,但在面对繁杂的民政事务服务工作任务时,民政基层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员和资金配套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将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争取财政提高年初部门经费预算安排额度,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科学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

(二)通过积极争取财政对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社工、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培训。做好对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和惩处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的力量,将各项民政服务的方式、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拟定了本单位绩效评价方案,局本级及各二级单位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方案,详细自查,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修正,综合评议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益阳市民政局系统绩效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9分,自评为优秀等级(详见附件2)。

我局以绩效自评为契机,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为重点,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了解、分析我市民政部门整体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民政工作要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既要兜底线、保基本,也要强服务、拓领域;既要提高行政供给的有效性,也要引导发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既要解决“有没有”“够不够”,更要解决“好不好”“优不优”。我局将充分利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成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本次自评报告将在益阳民政门户网公开。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益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3日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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