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益民发〔2022〕30号
发布时间:2022-05-26 16:50 作者: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益阳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民政局

⠂                                                                   2022年5月26日

 

 

 

 

 

 

益阳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益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我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民政建设,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益阳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法治民政”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政法治建设,为益阳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益阳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民政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益阳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三会一课”的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加强与岗位职能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市各级民政工作者要全面学习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地名管理条例》《慈善法》等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通过学法、普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民政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三)加大对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学习宣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民政建设。

(四)指导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城乡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益阳民政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学法普法对象

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民政管理服务对象。

五、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法治民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完善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干职工法治专题讲座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如法网”学习考试。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三)加强在民政管理服务对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市民政部门要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各类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依法治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深化村(社区)依法治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提高村(社区)基层治理水平。有执法责任的业务科室,要加大普法力度,可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普及和宣传民政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民政领域普法责任清单。

(四)抓好队伍建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作用,调动业务科室积极性,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