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
益民办发〔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07-14 10:30 作者: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办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支部月学、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以“清廉民政讲堂”、民政读书分享会为依托,积极打造“书香民政”。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建立基层联系点,开展“进千院入万户”为民活动,组织年轻干部下基层大调研办实事。深耕民政文化建设,讲好党史中的民政故事。全力做好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专题读书班,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等形式,部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组织参加“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益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庆祝活动,做好益阳民政系统“两优一先”的评选推荐工作。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协助党组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扛牢抓实监督责任,出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市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市民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益阳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厘清“一把手”、党组班子以及班子成员的职责。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政治责任,对标民政部、省民政厅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完善研究部署、狠抓落实、追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益阳市民政局2022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党建知识测试,推动党务干部业务素能提升。推进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支部工作考核制度,选树优秀工作支部品牌,打造优秀支部向市直机关工委推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基层吹哨 部门报到”“联点单位到进社区、在职党员进小区”“双联共建”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持续正风肃纪,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出台《益阳市民政局“塑五型民政 创清廉机关”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模范机关。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每年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学习,组织参观1次红色教育基地,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1次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交流,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对照《益阳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广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深入整治“两个主义”,加强民政窗口行风建设,坚决查处各类“慵懒散”行为。深化巡视和审计整改。着力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和审计对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党组(党委)要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将问题整改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查找问题、立行立改、长效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屡改屡犯的,从严追责。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不低于598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大救助综合体系,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指导市县制定改革措施办法。持续推进改革示范试点,总结推广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跨部门、多层次核对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救助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表彰激励。建立80-99周岁城乡困难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高龄津贴发放制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高标准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97户”及“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任务目标。对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实施“关停并转”,逐步实现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达到2级及以上标准。全面完成第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发挥村(居)两委、老年协会、社工、志愿者作用,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完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积极开展“益老食堂”试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助餐服务。落实江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防范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和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县级“安联网”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引导,提升老年人对保健品、理财产品等领域侵权行为的防范和维权意识。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实施《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收养评估。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政权能力建设和治理创新,指导各地加强乡镇政府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等治理能力建设,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推动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推进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环境和物业委员会等村(居)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的设立。推进“三个清单”落地见效,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激励惩处办法,规范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不断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住宅小区协同治理工作,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遴选推介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规范性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规范社会团体换届程序,规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置,规范社会组织注销程序,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规范性建设,规范开展对社会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严格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推进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开展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形成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疫情防控、抗洪救灾、文明创建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服务民政重点工作。

七、持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深化殡葬改革。创新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稳步推进“全市通办”。支持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积极申报婚俗改革试点。创新婚姻家庭教育。加快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推动出台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争创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市,稳步推进火化,积极改革土葬,推广惠民殡葬,发展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殡葬服务价格改革,制定公墓监督管理办法。推广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配合公安等部门建设全省死亡人员信息数据库,指导市县开展“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组织开展清明主题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

八、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提高流浪救助工作质量,规范救助管理,深化“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和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着力做好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强化残疾人福利供给。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精准认定成果。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创新精神社区康复服务。稳慎开展行政区划工作,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探索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地名”服务,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建设行动,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地名典志编纂任务。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省级行政界线“鄂湘线”(益阳-荆州);市州级行政区划界线“益娄线”(益阳-娄底)、“岳益线”(益阳、岳阳)和县级行政区划界线“赫桃线”(赫山-桃江)联检工作,做好界线界桩争议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保障边界地区和谐平安。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创新发展慈善事业,以慈善信息化建设为有力抓手,建设益阳智慧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打造“益老食堂”“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慈善品牌项目。完成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大慈善”格局,创新“慈善+互联网”模式,塑造“人人参与慈善、慈善惠及人人”的理念。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强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动社工站(室)建设提质、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确保五星级社工站(室)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加大慈善社工组织监管力度,组织好公益性慈善组织税前扣除和免税资格申报、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和社工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扩大慈善社会工作宣传影响力,结合“五星级”社工站(室)创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优秀社工及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等形成系列。加大社工人才培训力度。开展社会工作优秀评选表彰。开展社工室示范创建。推进志愿服务创新发展。启动“益老食堂”试点。开展公益创投竞赛。推进福彩稳中有进发展,力争2022年实现销售2亿元。强化公益宣传,推进福彩与慈善融合发展。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纵深发展。加强民政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范资金监管,完善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评估、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领导对口联系等制度,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抓好养老、儿童、殡葬等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确保零感染、零病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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