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07 15:54 作者: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员干部牢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机关党建。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浓厚机关党性氛围。强化宣传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担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各项基本权益。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580元/月和4320元/年,月人均救助不得低于374元和233元,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70元,各地要主动对标,尽早行动,落实到位,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既要量力而行,更要尽力而为,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开展好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认定工作,运用好核对平台的大数据作用,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财政投入分担机制,制定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经济状况核对等办法,60%的县市区进行精准差额救助。加强临时救助管理,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全面完善和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帮扶。加快构建资源统筹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和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质量能力提升,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打造好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孵化基地。继续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指导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标准,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协调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落实好农村留守老人巡访制度。切实抓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事件发生,细致做好相关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置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四、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落实福利政策。强化孤儿保障,加强困境儿童救助,规范家庭寄养、涉外收养。保障儿童权益。加强基层报告干预能力建设,完善儿童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巩固好乡村“儿童之家”阵地成果,深化关爱行动,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综合解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户籍登记等问题,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水平。

五、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指导开展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收尾工作。围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深化基层自治。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巩固“亮栏行动”成果,扩大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认真执行省委“1+5”政策文件,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深化乡村治理。深化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培训。深化社区服务事项专项治理,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深化社区建设。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指导城乡社区在场地建设、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方面开展工作,规范社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指导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好社工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将社工站队伍建设纳入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的重要范畴,切实发挥社工站在基层民政工作中的服务职能。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深化登记管理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继续做好后续管理服务,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年检办法,健全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创新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党建服务中心运营,强化党建指导员派驻,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七、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

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完善市县慈善网络,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充分挖掘社会工作发展潜力。健全乡镇(街道)社工站运营管理机制,激励其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机制,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八、持续推进殡葬改革

深化殡葬改革。对照《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市推进殡葬管理改革,加强区域性殡葬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实现全覆盖。加快市县两级殡仪馆新馆建设进度。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殡葬惠民政策体系,加快节地生态殡葬发展步伐,深入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全市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规范婚登管理。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细化婚登工作规范,加强婚俗改革宣传引导,惩戒严重失信行为,提高婚登服务水平。

九、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支持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规范流浪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管,深化“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改进流浪救助和“寻亲服务”。大力发展福彩事业。坚持福彩公益属性,规范公益金管理,确保全市福彩工作稳中求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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