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3-31 11:12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思路、创造特色,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力求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就,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求得新进展,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基础能力建设上积累新经验,全面落实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社会救助工作和救灾应急工作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在去年基础上,分别增长27%和32%以上,分别达到239元和99元;根据针对实事考核指标和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全面大幅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

(二)加强敬老院管理和改扩建工作。继续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提高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水平;认真谋划,全面完成全市23所改扩(新)建敬老院建设任务。

(三)健全完善救助制度政策。认真做好低保资金迎审工作,切实整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启动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对比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研究解决低收入家庭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问题,探索开展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试点。切实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

(四)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加快完善救灾应急体系,进一步抓好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强化自然灾害信息管理,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信息申报机制,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制度,提升灾情管理水平。适时修订、发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五)加大灾害救助力度。健全救灾资金分级分担机制,督促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房户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完善救灾捐赠机制,规范全市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和统计工作。

(六)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和国家“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推进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体系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动员能力。

(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上级下达我市的任务,全面铺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主动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全市农村危改任务圆满完成。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加强老年人优待维权工作,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政策。做好老年证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好“敬老月”活动。加强乡镇老龄机构建设和农村基层老龄工作,推进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市中心城区老年公寓项目建设。

(二)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孤儿调查核实力度,完善审批手续,建立孤儿个人信息档案。在全市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全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开展经常化的救助保护服务。规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继续抓好“蓝天计划”、“明天行动”和“重生行动”等孤残、贫困儿童康复手术项目实施。

(三)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拓展福彩销售渠道,弘扬福彩公益理念,营造健康文明的福彩文化。加大彩票发行管理力度,立争全年福彩销售突破2.6亿元,为福利公益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

(四)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强化慈善宣传,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增强慈善劝募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募捐行为和募捐款物管理。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争取完成募集30万元,做好春节期间对特困群众慰问活动。积极实施慈善救助,创新开展救助项目和活动。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一)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继续推动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积极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促进社会优待政策落实。探索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协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投入。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保证各项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深入开展优抚对象“四帮”活动,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做好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落实工作,做好2011年退役伤残士兵的新增登记、伤残军人补评工作。

(二)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部署,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和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妥善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加大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力度,完成年度安置计划。

(三)加快军休服务创新。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完成军休房改任务。做好军休干部和士官接收工作。积极推进军休机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促进服务方式创新和能力提升。

(四)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完善双拥工作制度体系,创新双拥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四、社会管理工作

(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强化社会组织外部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大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力度。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扶建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巩固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二)不断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第八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三)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贯彻落实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解决好社区运转经费和用房保障问题,推进“四有一化”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市中心城区全面完成办公用房建设任务。

(四)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继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建立相关机制,进一步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

五、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大局,适应“四化两型”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县城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湖南卷益阳分卷)》编纂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及考评工作。

(二)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启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服务,实现信息共享。

(三)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改革。推动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推动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体。推进殡葬改革,提升火化率,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全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市政府做好市殡仪馆搬迁相关工作。

六、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提升民政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增强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感,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民政基层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督促各区县市按照省政府“每万人口配备l名民政干部”的要求将乡镇民政干部全部配备到位和在村设立救助员或民生员。继续抓好民政经费管理与工作经费落实,组织对未纳入本次国家审计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督促各区县市按上年上级下拨民政经费总量的3%--5%左右的标准将民政工作经费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湖南省民政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

(三)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县市区培训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扩大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远程教育覆盖面,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在线等级注册、信息查询。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七、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并重点抓好局系统干职工理论培训,组织5次以上集中培训学习。加强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让“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深入人心,树立民政为民良好形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民政部门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承担的任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民政领域各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监督落实。重点加强对救灾救助、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执法监察。指导区县市民政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和民政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2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