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3-30 17:06 作者:市民政局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协调发展,促进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出台《益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社会救助全程监管。狠抓“精准救助”,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继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医疗救助资源,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二)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全市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增加床位600张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28%。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75元/月。

(三)推动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开发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核对信息系统与低保管理信息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利用,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会同卫生、人社、住建、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标准建立服务窗口。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发展养老服务业。推动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意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组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提升从业人员养老服务水平。抓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50张,农村幸福院新增床位数335张。

(二)发展老龄事业。从2015年起,各区县(市)按10%的比例逐年递增财政预算,进一步推动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落实,确保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标。扎实做好2015年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数86张,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落实。

(三)保障儿童福利。落实孤儿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档案建设和资金管理发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慈善事业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推介一批精典慈善项目,以项目为平台开展慈善基金募集和慈善救助,组织2015“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组织实施“美心工程”、 “金叶慈善医疗卡”、“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救助品牌活动,帮扶更多困难群众。

(五)加强福彩发行与管理。推动彩票销售稳步增长,确保彩票运营安全有序。

(六)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做好老区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老区项目资金管理。

三、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标准化社区建设,争取出台《关于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政府建立社区工作经费增长机制。贯彻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依托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社区。全面落实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长效机制。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两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省、市和谐示范社区和“两型”示范社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农村社区。

(二)推进城乡居民自治。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强化村(居)民主人翁和法律意识,推进村(居)民参与村(社区)民主选举,提高基层民主参选率。贯彻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创新村级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组织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和完善的民主选举机制、民主议事机制、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推动政府逐步提高村(社区)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的主题宣传和“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建设力度,开展减灾救灾业务技能比赛,提高救灾队伍的水平。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提高物质储备能力。

(二)加大救灾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完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各个救灾环节到位,不断提高救灾应急的能力。加强灾情管理,做好灾情核定和对外发布工作。

五、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

(一)巩固双拥共建成果。扎实做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表彰,推荐拟全国命名表彰的市县、单位和个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军地共同开展好纪念、慰问活动。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政策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落实优抚政策,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标准到位。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工作,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三)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开展“双带双促”活动,进一步推动“退役士兵之家”建设,总结推广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验和创业典型事迹。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扎实做好军休工作。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两项待遇。加强军休文化建设,大力推行文化养老,组织开展“军休服务管理年”活动。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培训、监督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指导各地开展直接登记,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壮大社会组织规模。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重点推进市本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二)加强社会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组织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和考前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的“三社联动”机制,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

(三)加强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婚姻工作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四)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救助服务,持续做好困难未成年人的源头预防和治理。着力改善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设施条件,市救助站继续争创国家二级救助管理站。

(五)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和违规殡葬行为查处力度,推动殡葬改革持续发展。

(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开展第二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范地名档案管理。强化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界限联合检查工作,及时调处各类边界纠纷,出台《益阳市地名管理办法》。

七、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依法履行民政法定职责,建立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民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民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民政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民政执法标准程序,建立完善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

(二)加强民政宣传力度。制定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宣传途径、宣传措施、宣传手段,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民政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将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布,争取社会支持。加强民政信息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同时要建立民政信息宣传奖惩机制。

(三)加强立项争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各类资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获得更大份额。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加紧储备开发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对民政发展有支撑引领作用、带动民政事业整体提升的重大民生项目。完成全市立项争资12亿元的总目标,在2014年立项争资任务数的基础上增长10%。

(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采取积极措施,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 力。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三访三化”和学教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民政信访工作,依法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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