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本级社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11:17 作者:益阳市民政局 来源:湖南益阳民政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实际,决定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社会组织和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组织管理秩序的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全市社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排查,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会员单位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组织垄断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合法社会组织非法行为;以非法手段干扰社会组织换届及负责人变更、扰乱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秩序行为;社会组织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三、注重自身建设,强化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依法办会意识

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议事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做好各类信息公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进章程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坚决杜绝和防止社会组织参与涉黑涉恶有关的社会活动,教育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发展。社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

全市社会组织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组织发动广大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收集反映有关涉黑涉恶线索信息,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以及社会组织涉黑涉恶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37-4223310;举报邮箱:2532310944@qq.com

五、自查与督促检查相结合

各社会组织深入所在领域行业,针对本行业潜在的黑恶势力风险点,采取“过筛子”的办法,对全行业进行排查,并填写《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表》与社会组织2018年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并上交我局。在各社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民政局把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相结合,对各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

2、《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表》

益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docx

益阳市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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