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10:10 作者: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因工作需要,益阳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摸清和掌握所指导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从业人员、党员规模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党建工作台账;指导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推动基层党支部正规化建设。

    二、人员管理

    (一)合同制管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管理。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二)薪酬及福利:工资待遇参照赫山区城区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执行,由市财政统筹。试用期满后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应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书写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党务工作。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从公告附件下载填写《益阳市民政局招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执报名表2份,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于2020年5月8日下午5:30前(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地点: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益阳市民政局4楼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

    (二)笔试。笔试内容:党建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试地点: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益阳市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人为考察人选,市民政局将组织全面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考察不合格或查阅个人档案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依笔试成绩递补。

    (四)体检。考察合格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实名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实名反映问题严重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 0737-4208013

 监督电话:市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0737-4215732;

 联 人:刘莉莉(15898420523)

    

附件点击下载:

益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益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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