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加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20-03-16 08:39 作者:谢 辉 曾艳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日前我市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做好“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力度,持续有力推进兜底保障。

为做好“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我市要求各县区(市)发挥乡镇(街道)民政站所、社会工作站作用,压实村(居)两委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村级儿童主任等参与,结合“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对城乡困难对象及家庭、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家庭、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庭等3类对象中“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力争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同时要加强探访照料护理工作,对因疫情隔离、有亲人罹难、患有新冠肺炎的“一老一小”,要明确临时监护人,加强走访探视,给予慰问关怀,对确实有生活困难的对象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要每天至少开展1次走访探视,加强日常照料服务、生活物资配送、防控用品提供,对失能半失能的群体要通过委托照料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

与此同时,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我市还将加大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价格临时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按2020年标准,提前一个月或一次性发放一个季度的救助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补贴资金发放不断不乱,不受疫情影响,及时到位。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采用非接触、远距离等灵活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疫情感染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

截止2月中旬,全市民政部门累计摸排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收入等救助对象2.4万人次,新纳入城乡低保保障640人,纳入特困人员保障65人,累计临时救助2.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60万元,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谢 辉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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