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改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作者:

1
沧州渤海新区以技术改造引领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升级,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这是法液空项目技改现场。渤海新区供图

2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沧东电厂技术人员对技改设备进行监测。 渤海新区供图
对技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零增地”技术改造备案入库项目且当年形成有效投资入统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市财政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视各县(市、区)奖励情况对县(市、区)政府予以奖励
为鼓励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开展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零增地”技术改造,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日前,沧州市出台《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承诺制”、推进开展“技改贷”业务等8项政策措施,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同时,出台《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工作。
根据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沧州市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承诺制”。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安全生产、消防和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企业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在办理相关部门承诺验收手续后,即可开展项目建设,具体办理流程参照《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
推进开展“技改贷”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交流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工信部门定期向金融部门推送优质技改企业名单,健全技术改造项目综合金融服务合作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零增地”技术改造创新金融产品。尤其是对重点支持的“零增地”技术改造企业,开辟“技改贷”审批绿色通道,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积极为优质技改项目提供授信额度支持。
大力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数字化设备。鼓励企业在原有设备上增加机器人替代换岗,鼓励企业购置科技含量高技术水平先进的数字化、智能化设备,鼓励企业引进智能制造生产流水线。对符合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系统条件的企业项目已经完成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采购,且采购设备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各县(市、区)按年度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河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21-2022)》、设备累计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从项目完工的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照对县(市、区)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由各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设备总投资额,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形成有效投资。对技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零增地”技术改造备案入库项目且当年形成有效投资入统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技改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市财政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视各县(市、区)奖励情况对县(市、区)政府予以奖励。
鼓励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对厂房闲置或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充分利用闲置资源进行扩能改造,促使经营困难的企业恢复生产,且设备投资累计超过500万元以上,各县(市、区)按其设备累计完成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精准对接。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方案,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结亲戚”,借助科研院所资源促进企业发展,增加技改投资,加快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引进的人才按照《“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政策执行。
根据《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是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指不涉及新增土地及不改变土地使用权)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包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
“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对于“标准地”出让项目,“零增地”技改实施后仍应达到“标准地”出让项目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等指标。
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审批目录清单是针对项目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提出的审批目录清单,并对审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符合城市规划、安全生产、抗震设防要求、军事航空、消防和环保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企业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书,在办理相关部门承诺验收手续后,即可开展项目建设。对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由所涉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
实行承诺验收制。承诺验收制是政府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预先设定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工业企业据此作出达到预设工业项目准入标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政府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产的制度。发改、审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气象等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沧州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准入标准和承诺备案格式文本,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企业办理项目申请手续时将准入标准和承诺格式文本提供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