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红网益阳 发布时间:2022-03-22   点击数: 作者:

益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龚仁军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

2005年至2021年,龚仁军利用职务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破产管理人指定、一级资产管理人评选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龚仁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龚仁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原主任蔡博犹违规帮助相关企业垄断混凝土市场问题。

2012年至2018年,蔡博犹利用职务便利,在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办法起草、审批新混凝土搅拌站等方面为市预拌混凝土服务中心(后更名为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所属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导致该服务中心(协会)所属企业共同垄断益阳市城市规划区混凝土市场,操纵混凝土市场价格。蔡博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蔡博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齐放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吴齐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及工程造价增加、贷款融资、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侄子吴某府收受巨额财物。吴齐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吴齐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安化县原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任献凡违规成立燃气自律稽查队开展非法稽查问题。

2016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献凡违规成立安化县燃气行业自律稽查队,安排大众燃气公司的聘用人员为稽查队员,造成以大众燃气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打着县住建局燃气办稽查队的名号开展非法稽查,让大众燃气公司等气站形成市场垄断,造成了不良影响。任献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任献凡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赫山区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蔡亮等人违规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问题。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蔡亮担任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核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代办证件人员彭某晖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167张,多次收受彭某晖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2021年11月,蔡亮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同时,窗口受理人李宇文因违规受理不符合出版物经营许可的申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窗口分管领导张春雷因审批把关不严,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六、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饲料办原主任程朝晖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问题。

2020年2月至3月,为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程朝晖带队到2家饲料公司进行防疫值班,值班结束后,程朝晖私自以新冠疫情防控值班“交通补贴”的名义,向2家饲料公司收取13840元,其中程朝晖个人获得8940元。2021年5月,程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处理。违纪款已全部退赔企业。

上述6起案例中,有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和招投标,有的在监管执法、行政审批中收受财物乱作为,有的向企业乱摊派,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加重了企业负担,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公职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深,廉洁用权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树牢服务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展现担当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扎实提升机关作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同时准确把握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与“四风”问题相互交织的特性,紧盯企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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