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 直接交易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12-19   点击数: 作者:电力科

为做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根据省经信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根据《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准入管理办法》(湘经信能源[2016]406号)

二、申报程序

1、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工商企业的申报工作。

2、符合条件的有关工商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区县(市)经信部门。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

4、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初审后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5、各市州经信委审核通过后,统一报省经信委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

(1)关于申请电力直接交易的报告;

(2)填写“用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申报表”;

(表中“用电客户名称”、“客户编号”、“用电地址”三项,如果企业能提供交电费的发票复印件,即可。)

(3)营业证照的复印件;

(4)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是排污许可证等复印资料);

(5)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四、注意事项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供电公司对申报企业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并签署意见。

3、市经信委审核

材料报送:市经信委能源运行(电力)科。

联系人:匡爱卿

电  话:0737-4220878

手  机:13707371138

邮  箱:QQ:835009423

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申报表.doc

 

 

 

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运行科

2017年12月18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