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和上半年度全市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02 14:17     来源:质量安全科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和上半年度全市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益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益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益阳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益阳市2023年防范应对极端天气灾害“三清一督”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 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集中清查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住建领域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对已纳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危旧房迅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防溺水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暨上半年度全市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开展等工作情况。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重点督查了各地各单位上半年建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危大工程和建筑工地防溺水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防范落实、“打非治违”、建设项目质量控制、消防安全防范、监管工作规范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扬尘治理、工程运输车辆整治等工作情况。督查情况显示: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地住建部门通过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党组会、局务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了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二)部署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翻身(巩固提升)仗”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三)开展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住建部门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项,与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高层建筑单体1774栋。按类型统计,其中:住宅1681栋(2000年底前建成7栋,2000年后建成 1674栋);其他建筑93栋。按地域统计,其中:赫山区471栋、资阳区107 栋、高新区413 栋、安化县 155 栋、桃江县280栋、沅江市280栋、南县45栋、大通湖区23 栋。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和建筑施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集中清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作了专题工作部署,明确了专门班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摸排,对建筑施工施工焊接和热切割作业的安全隐患和动火许可审批进行了专项排查。截止督查之日止,全市共排查人员密集场所742个,发现火灾隐患91处,督促做到立行立改,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

(五)应对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绝大部分在建项目编制了高温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安全防范,化解因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地监督部门结合重要时段和日常监督进行了督促检查。

(六)认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各地住建部门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文件要求,成立了考核小组,对各在建项目和监督员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

(七)认真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扬尘治理、工程运输车辆整治等工作。各地监督部门加强了实名制管理,加强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综合治理的监督检查,大部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得到明显提升;裸土覆盖基本到位,喷淋设施、雾泡设施运转基本正常,扬尘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严把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设备进场关,必须持有生态环保部门下发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设备标识牌及检测报告。

(八)开展城市既有房屋、城市危旧房屋排查。各地住建部门作了专项部署安排,成立了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城市既有房屋和城市危旧房屋排查工作。赫山区、高新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排查,整体进度情况在全省排名靠前。

(九)组织开展危大工程和建筑工地防溺水隐患排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各地监督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了高切坡、深基坑专项检查,以及危大工程和建筑工地防溺水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上半年建筑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照2023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结合季度监管执法评价、平时工作调度和信息报表报送等情况,对县市区住建部门上半年建筑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先进单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良好单位: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格单位: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情况发现,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平衡、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执法监督和“打非治违”力度力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突出表现在常见质量通病防控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质量常见通病防治方案进行施工。一是个别项目存在楼板开裂,尤其是地下室顶板裂缝现象。二是标养室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标养试块未及时放入标养室,试块进出台账不齐全,试块码放时无适当间距。三是钢筋制作工艺不到位,梁柱箍筋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不满足要求;梁、板钢筋绑扎不到位,箍筋与受力钢筋交叉处未满扎,梁底箍筋未满扎。四是混凝土工程观感质量差,存在烂根、蜂窝、麻面现象。五是砌体质量控制不到位,存在砌体灰缝不饱满、构造柱的“马牙槎”留置错误等问题。六是现场抽检混凝土构件,使用回弹法抽检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二)建筑工程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防坠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部分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网、防坠网破损较多,安全通道防护不符合要求,个别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设施,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等问题。二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较多。不少项目存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到位、电缆乱拉乱接乱搭、配电箱内私设插座和总配电室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存在脚手架、支模体系搭设与方案不符。脚手架方面,存在钢管、扣件锈蚀老化、架体立杆缺失、扫地杆和小横杆缺失、连墙件数量不足或未连续设置剪刀撑等问题。支模体系方面,“钢木混支”、后浇带的支撑体系提前拆除等现象比较严重。四是边坡支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高切坡、基坑边坡未及时支护现象。五是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保不到位,维保记录内容与现场不符现象时有发生,

2.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上有差距。部分地方对建设项目的危大工程管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识别不明、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流于形式、安全漏洞频现。对安措费的缴纳和使用监管不到位,安措费未专户管理或拨付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3.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不规范。未严格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立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未严格按“一单四制”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4.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严重、总配电室消防设施缺失、未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灭火器过期未进行更换、楼层消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监管方面。主要存在“打非治违”力度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不力、案件线索移送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县市区对深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认识不够,力度不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截止6月底,桃江县、资阳区、高新区、大通湖区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或未移送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个别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现象。个别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综合整治情况。 从整体上看,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机械设备进入建筑工地的现象,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项目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清运不及时,以及裸土覆盖到位等不文明施工现象依然存在。

(五)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所检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均已开展,但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所有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能按时打卡,到岗履职率均符合要求。但在农民工实名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程款拨付、实名制资料收集整理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

(六)城市既有房屋排查和城市危旧房屋排查情况。城市既有房屋已顺利完成了第一轮的排查,全市共8026个图斑已全部排查并录入系统,全省排名第三。但城市危旧房屋排查工作进展缓慢,排查进度全省排名靠后。安化县、赫山区(含高新区)的城市危旧房屋图斑还未排查完,桃江县、南县(含大通湖区)排查完的图斑未及时审核。

(七)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的问题是重排查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压实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未将属于消防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责任的,未列出问题清单及时移送属地消防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理;未加强与属地办事处(乡镇)协调沟通,未履行及时函告属地的工作职责。同时存在履行本部门监管责任不力的问题。

(八)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区县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安化县相对滞后;二是部分县市区内部科(股)室(下发单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树牢安全到上、人民至上理念,找差距补短板,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强化执法监管和“打非治违”,确保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受检项目提出的处理建议,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改。整改情况请在此文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我局。

(二)抓好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当前建筑房屋工程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投诉逐年递增,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此类问题蔓延,要认真对照省、市关于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得到明显好转,切实解决因质量问题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

(三)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加强对所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能。

(四)抓好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当前,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极易诱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的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施工预案,采用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突出落实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措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按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要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要求,做到底数清,台账明。

(六)持续推进各项专项排查工作进度。要按照省、市两级文件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开展城市危旧房屋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建筑工地防溺水隐患排查、建筑施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集中清查等工作。

(七)抓好“强执法防事故”。“打非治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关键举措。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对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的坚决移送,切实抓好建筑施工领域监管执法水平和提升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评价排名。

(八)持续抓好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整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采取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信用惩戒等措施,压实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要逐一甄别,属于消防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责任的,列出问题清单,分别移送属地消防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理;要及时采取工作联系函、安全隐患提示函等方式,告知当地街道(乡镇、园区)、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属地责任。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各地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分别下发。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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