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8-31 11:00     来源:工改办 作者:     [字体:  ]

根据《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查的通知》(益工改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于2020年8月20日至28日组织对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大通湖区、安化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适时调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规合一”和“多测合一”情况。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基本完成“多规合一”数据库建设。市本级、赫山区、南县、安化、沅江市、益阳东部新区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实施项目合规性检测,我市合规性检测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大通湖区、南县、赫山区已基本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工作要求。

(三)区域评估情况。大通湖区、安化县、桃江县园区均已按要求完成区域评估成果。

(四)告知承诺制情况。市本级和大部分区县(市)通过“工改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7月份受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情况。市本级和各区县(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均已通过湖南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联合审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通过“工改系统”实施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率100%。

(六)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情况。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均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各级各相关业务审批部门均选派业务人员进驻窗口集中受理业务,指导工程报建,提供帮代办服务。安化县和大通湖区在综合服务窗口公布了办事指南。东部新区、高新区成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培训了专门帮代办人员, 对重点项目进行上门“一对一”审批报建服务。

(七)市政公用服务情况。市本级和大通湖区、南县在政务中心设立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市本级从6月份开始燃气、自来水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改系统”办理相关报装业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有待加强。桃江县、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尚无项目通过工改系统进行合规性检测。资阳区、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和市本级“多测合一”工作进展缓慢。

(二)区域评估工作有待加快。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资阳区、赫山区、 南县、沅江市尚未完成区域评估。全市暂无项目享受区域评估成果红利。

(三)联合验收工作有待落实。除市本级外,其它区县(市)、管委会均未实行联合验收。

(四)综合服务窗口运行有待规范。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资阳区、赫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未在综合服务窗口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未建立相关制度。

(五)市政公用服务线上办理有待加强。沅江市、桃江县未在政务中心设立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大部分区县(市)未通过省工改系统使用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办理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六)审批服务效能亟待提高。由于相关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导致一次征询反馈超时、审批逾期现象比较严重。6-7月份,赫山区发改局有2个项目一次征询反馈超时、10个项目审批逾期,南县发改局有3个项目一次征询反馈超时。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 加快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审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快指导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通过工改系统进行项目合规性检测,做好咨询引导服务,引导建设单位解决规划问题,提升项目合规性检测通过率。同时,要抓紧落实并推动实施“多测合一”工作。

(二)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及其成果运用。要督促各工业园区加快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完成园区区域评估成果汇总和报批。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改系统”中的区域评估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功能,指导建设单位进行操作,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对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全面实施联合验收。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线上办理、信息共享、并联验收”,督促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通过“省工改系统”申报、办理联合验收。

(四)切实规范综合服务窗口运行。要严格按照省工改工作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和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的设置和运行;要加强对综合服务窗口、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加强报建辅导和帮办代办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公布办事指南;要引导建设单位通过市政公用服务平台申报供水、供电、排水、燃气、通信、广电市政公用设施的报装;要督促本地区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受理和办理相关业务。

(五)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责任心,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避免征询超时反馈、审批逾期办理等情况。

(六)严格实行问责。各区县(市)、管委会要加强督查督办,加大问题查处整改力度,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工改工作任务、线下审批、征询反馈超时、审批逾期的部门和审批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对情形严重的进行通报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