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及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7-02-15 09:07     来源:局公用事业科 作者:局公用事业科     [字体:  ]

为加快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构建富饶美丽幸福乡村,2月14日,市住建局、市农业委联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召开全市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及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各区县(市)住建、农业部门总结汇报了2016年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市农业委就2017年开展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及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提了工作要求。根据省住建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开展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全市将加速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加强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提升终端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我市河湖沿岸(农村)垃圾治理在2018年3月达标验收;建成一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覆盖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特色镇,2019年所有集镇全覆盖。

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会议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加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重点民生工程,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二是目标要明确,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整体目标和落实年度计划任务,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建设要提速,增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益阳、生态强市”的目标,做好项目规划,加速推进资江、沅江、洞庭湖区域乡镇的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四是管理要加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及城乡环境的治理是一项持续性工作,要突出集中整治和日常性管理工作并举,务必抓早、抓紧、抓实,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五是责任要落实,各区县(市)是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贯彻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从根本上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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