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决定
YYCR-2019-17001
益建发〔2019〕13号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决定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我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益建发〔2015〕24号),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预拌砂浆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该文件的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和政策不相符。鉴于当前形势的变化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益建发〔2015〕24号)。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和管辖范围,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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