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益政发[2016]15号)文件规定,我局从2016年9月1日起不再受理下列已取消的对住建部、省住建厅负责的建筑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事项,由企业直接向省住建厅申报,具体衔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1、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2、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3、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其他级别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的初审。
4、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筑业企业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专业承包一级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其他资质等级的资质审批的初审。
5、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甲级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其他资质等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初审。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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