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0 09:52     来源:政策法规科 作者:     [字体:  ]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办)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工作思路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1.召开本部门法治建设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在我局(办)第9次行政办公会议中,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为会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重要性,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在第26次和第30次党组会议中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包括安全生产、自建房安全整治、燃气安全方案等工作,并对政策法规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立行立改工作进行了讨论决定。

(二)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2.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本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了本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等。

3.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专项宣传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

我局(办)在2021年8月制定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局(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熊寿林任组长,局(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长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我局(办)于2021年8月和2022年7月举办法治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曹国华同志、市依法治市办何太平同志专题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6月机关党委组织部分党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下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书籍,注重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开展“八五”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力推进住建(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本部门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一)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

4.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我局(办)聘请湖南义剑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广为首席律师的律师团队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办)对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项目等各项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重要事项如:湖南德那好能源有限公司请求解决益沅CNG常规加气站项目落地事宜以及湘运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归属问题均出具了详细法律意见书。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如《益阳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行政行为如各类行政合同签订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信访问题回复,均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制意见。授权委托法律顾问办理龙少华诉施工图审查及行政赔偿案等行政诉讼涉法事务,我局(办)均胜诉,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

(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5.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局(办)制定了专题会议制度,成立了局(办)系统重点工作跟踪协调领导小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市纪委驻市住建局(办)纪检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决策。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结合职责权限和部门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督促、指导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听证》(益政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程序,促进民主科学决策,2022年7月18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局(办)将《益阳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调整进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而且这两个文件已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

7.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的要求,针对《益阳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文件进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向益阳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征求了修改意见,做到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今年出台的《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及换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益阳市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益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和《益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落实了“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

根据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督局的部署安排,我局针对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市优办安排,市场监督局、市发改委《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的通知》,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行政规范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办)相关文件未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

(二)推进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

9、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执行能力。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调整职权事项情况,梳理划入划出职能对应职权事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推动职能深度融合的要求,优化职权事项,相应调整了本部门职责清单,通过审核报批,最后由市人民政府行文公布,并在益阳门户网站和局(办)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10.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

我局(办)的行政合同严格执行了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对可能引起涉法的重要信访答复等也进行了法律顾问法制审查。截至今年10月10日,局(办)行政合同开展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共80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强有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办)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办)全面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将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机关科室。在我局(办)专门开辟了执法信息公开栏目和通知公告栏目,并根据我局(办)工作实际开辟了公用事业、房产开发、建筑节能和质量安全公示栏等。按照要求,在局(办)政务网上公开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监管市场主体名录、报建费收费依据、权利救济和监督方式,以及行政执法结果。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送、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以及人防行政处罚等,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方式,全面执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

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信用记录、案件线索移送以及人防行政处罚等,采取通过智慧住建办公系统、质量安全监管例会、行政执法专题(案审)会议等会议集中审查,以及按规定程序审查方式进行法制审核。

12.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本部门共59名行政执法人员和部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学习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资格考试学习手册》,增强了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思维意识。同时,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做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核对、录入等相关工作,并对退休或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再列入《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管理。待《行政执法证》换发后,局(办)将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对外公示。

1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设执法信息平台,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编制了“十四五”信息化规划,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全力推进智慧住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商品房网签等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完成国产化适配等工作。去年以来,我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在全省率先上线,房地产业务开启“掌上办”新模式。同时,我局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办)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领导。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办)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时间的应急响应能力,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执法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14.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应诉案件做到应出尽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书面调研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书面调研的补充通知》,我局(办)梳理统计了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表,并报送给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备案。

龙少华电气施工审查及行政赔偿案由局(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晖出庭应诉,我局(办)与湖南省博力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案由局(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魁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率100%。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15.严格按照《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益法办【2020】22号)的要求,本部门在10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根据《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方案》(益法办﹝2020﹞22号)和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人防行政执法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年人防行政执法稽查的工作方案》,并组成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的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了实地督查及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已将《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和人防稽查情况的通报》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报送至市司法局备案。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制定《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并将涉企检查对象库名录报市优办备案,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单位根据我局(办)权责清单和省住建厅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我局(办)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要求在局(办)政务网公开。同时,根据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积极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操作培训。另外,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为加强燃气企业管理,开展了燃气企业的行政监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了工程监理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规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开展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检查事项正按照市市场监督局和我局(办)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稳步推进。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想思维与能力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实效

17.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和“以案释法”和“释法说理”工作。

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并通过邮箱向市守法普法办报送了《全民国家安全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总结》。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明确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活动主题,通过组织全员学习、开展全面宣传、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在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我局(办)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通过“宪法宣传周”的方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职工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今年将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开展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

认真开展“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深刻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刑法修正案中对安全生产的相关条例,结合法治宣传、行政执法活动和单位微信群,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坚持做到说清事理、列明法理、兼顾情理,扎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如,在处理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恒大名都”一标项目部擅自停工涉嫌违法行为时,通过约谈该单位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释法说理,促进该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责任人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1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

我局(办)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除行政负责人参加应诉的同时,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升法治意识。如:龙少华电气施工审查及行政赔偿案,局(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晖出庭应诉,政策法规科和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我局(办)与湖南省博力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案,局(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魁出庭应诉,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19.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度述法等制度。

局(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行政办公会议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党组<关于推进清廉人防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由市法治办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100%,普法教育取得实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年终述法等制度,述职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制度,本部门媒体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有法治宣传橱窗或板报。

我局(办)政务网专门开设了法规文件、政策解读和执法信息专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公布执法信息;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宣传报道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充分利用局(办)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和单位庭院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单位法治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1.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完善本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公益普法制度要求,我局(办)制定了《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详见《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和《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要求各执法职能科室和下属执法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职责。

2022年,我局(办)5.12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活动在赫山步行街人防宣传教育点,秀峰人防主题文化公园举行,加强了法治阵地建设;举行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干职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集中学习、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本单位主职主责,向公众普及节约用水、网络信息安全、世界环境日等法治知识,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网络安全法》《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人民防空法》《土地管理法》《民典法》《物业管理条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持续推进“八五”普法

22.按照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规划,配套出台本部门“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启动本部门“八五”普法工作。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办)编制的《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办)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下发执行。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二年,根据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普法清单,重点学习了宣传《宪法》《民法典》《建筑法》《人民防空法》《网络安全法》《国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安全知识培训、网络信息安全、“5.12”防灾减灾日和“11.1”湖南防空警报试鸣日,以及党内法规学习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3.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

出台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营商环境大优化、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等6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

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2号令精神,全面落实向园区赋权工作,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已向园区下放审批权限19项,工业项目实现了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同时,为确保园区工业项目报建全部事项在园区办结,切实消除一个项目、两级审批的现象。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将保障性住房的15项权限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等物管权限下沉到了区县(市),共计同意下放审批权限33项。对下放园区和区县(市)的职权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对放权事项的指导和督查力度,重点解决“接不住、管不好”等问题,及时调度和检查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办理情况,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推动放权“落地生根”,确保下放权力落地见效。

严格按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一事一标准的要求,通过实施新建工程项目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简化接入流程,压缩办理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并在工改系统市政报装平台办理,积极推进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同时,为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动“无证明城市”的创建,建立了第一批材料供给清单并录入益阳市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实现证明类材料互认共享。

24.继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

我们认真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继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截至目前,按照“多证合一”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22家;按照“证照分离”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劳务资质备案20项,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72家。

25.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

我局(办)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收费”,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帮办、全程代办、部门快办、联合督办机制,实现“多测合一”业务流程在线办理等。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让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群众监督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按照“四减一优”原则,进一步精简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时间、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住建”平台,统一表单,实行“一网通办”等便民服务措施,所有事项已实现了“一窗受理、线上审批、一窗出件”的一站式功能。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审批按照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

同时,加快推动“无证明城市”的创建,建立了第一批材料供给清单并录入益阳市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实现证明类材料互认共享。

(三)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26.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做出的政策承诺。

根据益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我局明确了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王晓纯同志为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政策法规科为公平竞争审查机构。为积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办)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根据《关于报送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自查清理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市直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明确了公平竞争的对象和范围、审查标准,规范了审查流程,既界定了清理范围又明确了清理重点和责任。通过认真清理,我局(办)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11件,其中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内容的地方性法规0件,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政策措施0件。

我局(办)已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市场监督局参加由省市场监督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情况评估。

27.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适用范围,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的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办)没有行政强制权。

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做好产权保护工作,在湖南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张志强诉湖南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我局(办)依法履行了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义务。

(四)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8.加大本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依职权查处在重大民生领域中发生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对涉及重大民生领域的供水供气,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出整改交办函、对违规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城管执法部门。

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建立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并召开质量安全监管会议进行专题认定;对老百姓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督促物业企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如,山水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反映山水华庭小区建设单位益阳三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变小区3号栋架空层绿化规划,做为办公场所一案,及时交办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

29.加强对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攻坚要求,我局(办)于9月30日组织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普法培训会议,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对燃气、自来水等垄断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督促燃气自来水等垄断行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报账流程,切实服务群众。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制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30.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湘法委发﹝2021﹞4号)要求,将局(办)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并按照要求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31.本部门本系统至少召开一次法治政府假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2022年2月制定《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把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工作做为重点任务去推进。召开局(办)法治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今年以来,我局(办)召开了10余次党组会议和9次行政办公会议,分别专题研究了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政务服务效能、依法行政、节水型城市创建、环境污染防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干部教育培训等法治重点工作,强调坚持法治保障,依法依规法治工作。

32.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配套制定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实施方案。

我局(办)于2019年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认真遵照执行,今年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初工作计划,制定了我局(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3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本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在党组集中研究、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外,针对行政执法案件规范性审查,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专题会议制度。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处理力度,共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我局(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了相应的联动机制,于今年3月召开了联席会议,并印发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建立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推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将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促进信息共享。

34.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与指导工作,11月15日前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由我局(办)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对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进行法治建设的督查与指导,对在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建立了执政执法指导督查建议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按时做好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自查自评工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

35.强化本部门法制(法规)科室的人员配备,我局(办)政策法规科配备专职工作正科级干部人员1名,科员1名,工作人员1名。同时,各下属单位均明确了专职法治专干及普法管理员。

36.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对接工作,并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今年截至目前,报送工作信息12条。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向益阳市住建局(人防办)公众号、益阳日报等媒体报送相关法治信息。

七、其他

3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局(办)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结合我局(办)职能职责,对《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书面建议意见,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切实配合做好立法工作。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龙少华电气施工审查及行政赔偿案由局(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晖出庭应诉,我局(办)与湖南省博力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案由局(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魁出庭应诉,我局(办)主要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共2次。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