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指导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含限额以上农村居民自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政策。指导监督执行住房装饰装修政策。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选。组织或参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源头减量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科长:徐再琼,联系电话:0737-420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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