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科
发布时间: 2024-09-06 09:07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字体:  ]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相关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指导乡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管理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营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巩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科长:张剑,联系电话:0737-62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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