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顺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顺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存在营业执照已注销;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财务报表,净资产不达标;无技术负责人和技工人员;未缴纳人员社保等均不符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4日向你单位发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益建资告字〔2022〕1号),你单位于2022年3月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以及未申请听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施工劳务资质。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我局将依法公告撤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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