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 湖南省第一十六个问题涉及益阳市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及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2-16 14:18     来源:环境污染防治科 作者:     [字体:  ]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相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湖南省第一十六个问题涉及益阳市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销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湖南省:部门责任落实不力。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测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缺口为1900吨/天,但督察核实,仅湘西、怀化、娄底三地生活垃圾处理缺口就超过2000吨/天。本应于2018年年底编制完成的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直至2019年年底才完成,推迟近一年。且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38个项目中,截至此次督察进驻,衡阳市祁东县、岳阳市平江县、永州祁阳市等10个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称该项目标任务已完成,但督察发现,湖南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10个,处理能力15250吨/日,仅占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9.42%。

二、整改目标

益阳市: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600吨/日,实现南县、沅江、大通湖区等区县(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

三、整改措施

益阳市: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下阶段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

四、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

2021年,已完成反馈意见指出第一十六个问题共性内容部分的整改。去年以来,通过市、县(市、区)、镇各级党委政府、村支两委及各职能部门、建设、施工,安装等单位的共同发力,加快推进了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21年1月获得立项批复,2021年3月获得建设用地批复,2021年4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证,2021年6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7月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各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等因素,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前提下,抢抓工期,推进了工程进度,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如期完成,已于2022年11月开始接收处理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北部范围等区域城乡生活垃圾并点火投产运行。确保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600吨/日,实现了上述区域生活垃圾的集中清洁焚烧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6204137,联系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号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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