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2026年第一批)
为深刻吸取近期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学好用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现公布第一批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一:2026年5月11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发现,梅城镇启安片区棚改项目存在脚手架悬挑层、悬挑脚手架高度超过3层,仍未设置卸载钢丝绳,且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卸载钢丝绳安装内容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安化县东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6年5月28日整改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二:2026年5月11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发现,梅城镇启安片区棚改项目存在在建工地南侧和已建成安置房多层建筑的西侧分别开挖了深基坑,未进行封闭管理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安化县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6年6月1日整改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三:2026年5月12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发现,益阳市鹏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存在塔式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湖南共同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5年5月15日整改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四:2026年5月12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发现,益阳市鹏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地下水池)未进行危险源辨识,无警示标志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湖南共同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5年5月15日整改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五:2026年5月26日,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发现,高端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存在电工未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湖南临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6年5月29日整改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