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3-25 15:28     来源:质量安全科 作者:     [字体:  ]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督查。现将执法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执法督查,我局组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专家成立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台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共12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执行情况,施工工地危大工程专项治理、扬尘污染防治、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疫情防控等。

整体上看,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市质安监站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风末年初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狠抓危大工程管控和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抓好扬尘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建筑管理各项工作,积极作为、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确保了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但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检查中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60余条,下发建议执法书11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发出工作提示函1份。

经综合考评,今年第四季度资阳区休闲食品厂一期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赫山区益阳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质量考评不合格。安化县湘晖·资江府项目、赫山区益阳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纳入差别化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方面

脚手架(支模架)工程方面:1.卸料平台未单独架设,与脚手架共用立杆,卸料平台堆放材料严重超出荷载。2.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偏少,水平杆、扫地杆缺失,脚手板未固定,安全平网未设置(破损、杂物较多)等问题普遍存在。3.支模架部分与外架相连,支模架上部自由端超出标准,横向水平联系杆缺失等问题较为普遍。施工临时用电方面:1.电缆乱拉乱接乱搭问题较为普遍。2.施工机具未在外壳处设置两道接地线,机械距离与开关箱大于3米,开关箱未设接地保护线,无巡视记录及配电线路图等问题较为普遍。防高坠方面:抽查到的项目普遍存在楼层临边、电梯洞口、楼梯间、通道口防护缺失或不符合规范;安全通道防护不符合要求,作业面外围未搭设临边防护,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挂设安全带等问题。

(二)质量方面

混凝土工程方面:存在1.楼板(楼梯)存在开裂渗水现象。2.有防水要求的厨厕反沿未一次性浇筑。3.混凝土观感质量较差等问题。

钢筋工程方面:存在1.箍筋双向135度弯钩设置不到位,平直段长度不足,钢筋弯折弯芯直径未控制到位。2.柱筋搭接区箍筋未加密设置等问题。

砌体工程方面:存在1.质量控制较差,构造柱、圈梁漏设,顶砌、马牙槎、窗台压顶等控制不到位。2.存在两种砌块混砌问题等问题。

其他方面:存在1.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落实上有差距。2.常态化疫情防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设备方面

物料提升机方面:1.楼层停靠装置失效。2.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有压扁风险。3.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塔式起重机方面:1.小车靠背轮严重磨损。2.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3.基础节与资料方案不一致。

(三)监督规范化方面

从抽查项目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来看,各区县(市)质安监站在履职尽责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个别项目在落实每月一次的监督检查方面都未得到体现;三是对列入差别化管理的南县、赫山区,在落实加大监督频次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住建局要实行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按照我局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的执法建议,要及时依法依规则处理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切实提升监督水平。各区县(市)住建局要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要求,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从2022年开始,我局将加大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履职情况的考评和问责力度。

(三)专项治理危大工程。从此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建筑施工现场的危大工程隐患问题仍然较为严重。现在正值岁末年初,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火灾安全防范等有关专项防范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对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督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1日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

安化县

湘晖.资江府

71541.85m2

框剪结构

主体4层

建设单位:安化湘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化县东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夏承祖 监理公司: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监:扶文斌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部分材料进场未提供检测报告;2.3#栋三层作业层钢筋箍筋双向135度弯钩设置不到位,平直段长度不足,柱纵筋搭接区未设置箍筋加密区;定位箍筋未设置,保护层厚度超规定;3.3#栋二层梁板隐蔽验收照片反映,未设置下层角部抗裂钢筋;梁箍筋间距超标;梁底钢筋未绑扎等问题。砼工程:1.打桩记录中桩底沉渣厚度无数据记录;2.砼标养箱内试件数量与台帐记录不符(少一组抗压,少一组抗渗试件);3.检验批划分及试验计划中缺项,无针对性;4.作业层上施工荷载时间过早,且荷载集中,砼养护时间不足;5.有防水要求的厨厕反沿未一次性浇筑;6.剪力墙柱观感质量较差,缺棱、掉角、漏浆、烂根等现象严重,且修补过程未按要求控制。行为方面:1.未开展质量样板引领,首层(首件)验收记录;2.未提供电渣压力焊工业评定检测报告;3.质量考评自评表中多处错误;4.未提供基坑支护的施工设计图纸。

安全方面:1.基坑周边未设排水沟,东侧、北侧部分临边防护不到位,坑内未设积水井,支护喷浆厚度方案设计为8-10cm,现场抽检为3-5cm,与方案不符。2.支模架部分与外架相连,支模架上部自由端大于600mm,后浇带支模架上部纵横向水平联系杆缺失,模架搭设完毕无验收记录。3.外架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钢管壁厚部分为2.6mm,扣件为0.72kg不满足方案要求;西侧悬挑架锚固未设于钢梁端200mm处;作业层未设置大横杆,个别小横杆为木方替代;脚手板未按要求固定,未提供验收记录及悬挂验收合格牌。4.临时用电:线缆拖地绕架,开关箱与钢筋加工设备距离大于3米,箱内无配电线路图及巡检记录,外壳未在不同部位设置两道接地保护线,总配电室未设置绝缘垫,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顶部为不阻燃彩钢瓦且与配电箱距离不符合要求,无接地电阻测量。5.木工加工区未见消防设备,圆盘锯无挡手板、防护罩。6.电梯井边、梯段边临边防护不到位,钢筋加工区未搭设防护棚。7.危大工程管控、公示牌未按相关要求落实。

设备方面:2#塔式起重机:吊钩冲顶防坠落装置未安装。3#塔式起重机:塔吊与周围高压线水平安全距离不足,存在安全隐患。5#塔式起重机:1.塔吊与周围高压线水平安全距离不足,存在安全隐患;2.吊钩冲顶防坠装置未安装;

3.起升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

扬尘治理方面: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实名制方面:无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化县住建局下发停工通知,记录项目经理、总监严重不良行为。将项目列入差别化管理。进一步核实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到位。视整改情况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良行为。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2

安化县

天下黑茶温泉接待中心

21536.51m2

框架结构

主体3层

建设单位:湖南安化黑茶小镇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铂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蒋正旺 监理公司:湖南凯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陆静敏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箍筋双向135度弯钩设置不到位,平直段长度不足,部分梁纵筋弯锚长度不足;2.直螺纹钢筋的套筒连接接头外观不符合要求;3.作业层梁底钢筋、抗纽筋等绑扎不到位,柱端未设置定位箍筋;4.未提供电渣压力焊工业评定检测报告。混凝土工程:1.部分楼梯开裂漏水现象严重;2.构件感观质量较差,部分柱存在跑模、露筋等现象;3.未提供质量不合格处理台帐、检验批划分及试验计划,地下室后浇带部位违规先折后支;4.隐蔽验收影像资料较少;5.未落实样板引领、首层(首件)验收制度。

安全方面:1.外架一层连墙件设置偏少,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架体与结构物间距区防护不严,脚手板未固定;部分小横杆未与主结点设置,末提供验收记录及悬挂验收合格牌。2.支模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部分钢管2.51mm,扣件0.76kg用于高支模,部分模架与外架相连,梁底无加强立杆,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三道水平联系杆,上部自由端过大且采用承插式与钢管套管接长,支模系统整体形成断面、梁底未设加强立杆,楼梯处支模立杆个别采用上下顶托及搭接,无验收记录;后浇带支模架未连成整体,先拆后顶。

3.  临时用电外壳未在不同部位做两次接地保护,开关箱与设备距离大于3m,二级配电箱防护不符合要求。总配电箱潮湿积水,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无绝缘垫,进出门方向开启错误。4.机械设备未搭设防护棚,消防灭火设施配备过少。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管控、公示。

4.     实名制方面:无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化县住建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记录项目质量员、安全员、专监一般不良行为。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3

桃江县

中梁拾光学府3#8#

24473m2

框剪结构

主体12层

建设单位:桃江县鸿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何作军 监理公司:浙江建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唐玉明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抽查冷水江钢厂出产的批号为121100469(HRB400E 20)、221100426(HRB400E12)批次钢筋无原材料检测报告;2.地下室顶板钢筋主次梁交汇处箍筋未连续设置,柱节点水平箍筋未设置;3.2#栋10层梁板钢筋梁腰筋、梁底主筋、板边缘、板抗裂筋等多处绑扎不符合要求,墙柱未设置定位箍筋,楼板纵筋加工不到位,未伸歇台板内;4.隐蔽验收记录的影像资料较少。混凝土工程:1.构件观感较差,漏振、露筋、孔洞、跑模、错台、夹渣等现象严重;2.抗渗试件每组只有三块,不符合要求;3.同养试件缺棱掉角,管理不到位;4.砼浇筑面未进行拉毛处理;5.板内管线有三层叠合的现象,且未设置防裂措施。行为方面:1.无检查责任人员签名,无整改资料;2.未开展样板引领,可视交底;3.首层(首件)验收未执行;4.砼试件管理台帐记录不清;5.未提供不合格处理台帐。

安全方面:1.外架钢管壁厚现场为2.7mm,方案为3.25mm计算与方案不相符;现场为开口型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严重偏少,部分小横杆未设置于主节点处、无验收记录;铝模部分立杆未垂直设置。2.临时用电未按方案实施;总配电室潮湿积水,接地线未按要求设置,线径小于相线 1/2,未进行电阻测算。开关箱未做接地保护、无巡视记录及配电线路图;机械外壳未在不同部位设置两道接地保护线,配电电缆绕架,部分规范引用错误。3.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出料口与结构物距离过大、防护不严。4.现场文明施工脏乱差, 楼层未工完场清。5.活动板房无验收记录。6.危大工程管控、公示不到位。

设备方面:3#塔式起重机:1.司机室底板严重锈蚀、开裂,存在安全隐患;2.小车靠背轮严重磨损,已达报废;3.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4.塔吊临时用电安装不规范(未做接地保护);5.起升钢丝绳在卷筒上少量排列不整齐。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悬臂高度超标准(现场两道附着);2.连接销轴开口销未打开;3.附着支座锚固螺栓部分单螺杆;4.飘窗处附着支座加强拉杆未安装;5.部分内外对称斜拉杆未安装(水平支撑桁架);6.个别内立杆缺失及顶部斜拉杆未安装完善;7.卸荷顶升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8.架体配电箱处未设防火措施。3#施工升降机:1.应急出口门电气连锁失效;2.吊笼与登机平台侧面安全距离超标准;3.吊笼底部连接销轴安装不符合要求(未采用合适销轴)。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桃江县住建局下发停工通知,记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专监一般不良行为。将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对设备安装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操作员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核实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置。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4

桃江县

诚信御景园

134592.78m2

剪力墙结构

主体29层

建设单位:桃江县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易洲 监理公司: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黄仕华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部分钢筋加工弯芯与弯锚长度不符合要求;2.后浇带钢筋成品无保护措施;3.3#栋7层作业层柱筋搭接区箍筋未加密设置;定位筋采用点焊在主筋上,不符合要求,上端未设置定位箍筋;4.钢筋保护层控制不到位;5.隐蔽验收记录影像资料较少,反映的内容不足。6.抽查安徽富鑫钢铁厂出产的批号为229569(HRB400E25)、江苏扬钢特钢厂出产的批号为21E103183(HRB400E.18)未提供检测报告。混凝土工程:1.构件观感较差,露筋、夹杂物、错台等情况严重;2.地下室顶板开裂、漏水现象严重;3.有防水要求的厨厕反沿未一次性浇筑成型;4.标养室未建立出入管理台帐。行为方面:1.未提供电渣压力焊工艺评定检测报告;2.企业质量自评未下发整改单,无整改回复资料。

安全方面:1.临时用电未设置总配电室(柜),采用专用变压箱供电;开关箱未设接地保护线;钢筋加工机械设备在不同部位设置二处接地线、电缆拖地。2.外架连墙件设置偏少,未进行验收投入使用。3.支模架未设置纵横三道水平联系杆,局部上部自由端过大。4.风井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5.危大工程管控、公示不到位。

设备方面:2#施工升降机:1.吊笼底部堆放建筑材料,存在安全隐患;2.吊笼门(双开)电气连锁失效。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悬臂高度超标准(现场2道附着);2.水平支撑桁架单排设置;3.附着支座锚固螺栓规格与方案不一致;4.附着支座锚固螺栓部分为单螺栓;5.提升吊点附着支座加高垫安装不规范;6.吊钩防脱装置失效;7.第二道翻板未安装完善;8.架体走道板上堆放建筑杂物,未及时清理。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桃江县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记录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监一般不良行为。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5

大通湖区

大通湖常信城市广场

41203.99m2

框剪结构

主体2层

建设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常信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岳阳市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方红威

监理单位:湖南拓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曾艳玲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箍筋双向135度弯钩设置不到位,平直段长度不足,钢筋弯折弯芯直径未控制到位;2.地下室墙柱箍筋在端部和搭接区加密设置不到位;3.全部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外观不符合要求;4.隐蔽验收举牌验收制度未落实到位,缺失验收人员、验收日期的相关照片;5.未提供质量控制检验批的划分及试验计划;6、未提供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混凝土工程:1.柱根、墙根砼浇筑拉毛处理不到位;2.地下室底板未留置抗渗试件。

安全方面:1.外架手架未搭设(地下室回填拆除);2.支模架:方案无专业性、指导性;钢管壁厚约2.68mm,进场验收把关不严,现场采用承插式与钢管扣件式混搭、与方案不符;一层支模架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缺失,地下室支模架扫地杆、上部分横向水平杆拆除,未见验收记录。3.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部分加工机械未设置防护棚;建筑物通道两侧边、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基坑周边、无外架防护的作业层周边防护不到位。4.总配电室漏电保护器参数为可调试,室内设置开关箱直用于门禁、茶水间、保卫室供电,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无配电线路图、方案无指导性。5.现场消防设施配备过少。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管控、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识别不准确。

设备方面:塔式起重机:1.地脚螺栓螺母松动;2.司机室无灭火器、绝缘地板;

3.起升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4.起升高度限位器失效;5.塔帽根部耳板疑似开焊,应及时请专人检查。

扬尘治理方面:雾炮机、喷淋系统未见使用。

实名制方面:无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大通湖区住建局下发停工整改通知,记录项目经理、总监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设备安装维保单位一般不良行为。将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对设备安装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操作员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6

南县

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

12196.8m2

框架、钢结构

主体3层

建设单位:湖南五环时代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洪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仲义

监理单位: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总监:蒋志华

质量方面:钢结构:1.部分的原材、高强螺栓试验报告未提供;2.未提供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技术交底等资料;3.主体验收不及时。砌体工程:1.构造柱、圈梁漏设,顶砌、马牙槎、窗台压顶等控制不到位。钢筋工程:1.隐蔽验收未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影像资料较少。行为方面:1.质量考评企业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2.未提供质量不合格处理台帐;3.地下室剪力墙裂缝处理后未重新验收。

安全方面:1.外架搭设与方案不符(现场步距1.8m,跨距1.5m,方案步距跨距为1.6m)钢管壁厚按3.0m计算,现场实际钢管壁厚为2.7-2.8mm,扫地杆设置错误,架体底层未封闭,连墙件设置严重偏少;安全通道未搭设,水平防护不到位;小横杆未按主节点设置,北侧外架立杆结构物雨棚处部分缺失且个别未连续接长设置,未进行首步验收及完工验收。2.临时用电、总配电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漏电断路器为可调式,砂浆搅拌机未设开关箱,未编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指导性,部分规范引用错误。3.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4.钢结构未提供吊装方案。5.现场消防设施配备过少。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管控、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识别不准确。7.临边防护不到位。

设备方面:2#物料提升机:1.防坠安全器过有效期;2.楼层停靠装置失效(钢丝绳固定端不牢靠);3.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4.缆风绳安装不规范(未张紧、锚固端不可靠);5.吊笼底部1.8m高侧面防护围栏安装不规范;6.现场未提供相关资料。1#物料提升机:1.附着架与建筑物未采用可靠连接与脚手架连接;2.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有压扁风险;3.停层平台常闭门未安装。

实名制:无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南县住建局下发停工通知,记录项目经理、总监一般不良行为。将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对设备安装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操作员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7

南县

花甲湖社区安置房十组

121560.13m2

剪力墙结构

主体8层

建设单位: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乐民

监理单位: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龙正华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抽查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出厂批号B321B0683(  HRB400E)未提供试验报告;2.地下室顶板主次梁交汇处的核心区箍筋设置未连续设置,个别梁底钢筋绑扎不到位,梁腰筋未全数绑扎;3.后浇带部位预留后钢筋的成品保护不到位。混凝土工程:1.砼现场养护措施不到位,覆盖的薄膜拆除过早;2.检验批划分及试验计划内容不详细。

安全方面:1.4#栋框架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个楼层未全数设置附着支座(部分只一道)。2.2#栋悬挑脚手架底部未封闭。3.钢筋加工设备未在外壳不同位置设置二道接地保护线。4.未提供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记录。

设备方面: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悬臂高度超标准(现场2道附着);2.第二道翻板未搭建完善;3.阳台、断开口处未设防护栏杆(大于7.2m高)。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南县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8

南县

辰华·万和府(二期)

75283.52m2

剪力墙结构

主体31层

建设单位:湖南省辰华置业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舞水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添福

监理单位:益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监:李成

质量方面:混凝土工程:1.装配式用叠合板出厂合格证无批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等信息;钢管桁架叠合板上未设置出厂永久性标志;2.提供的楼板静载检测报告中无检测单位盖章;3.叠合板与铝模拼缝处理不符合要求,导致楼板砼观感不合格。钢筋工程:1.箍筋双向135度设置不到位,平直段长度不足;2、抽查武钢集团汉阳钢厂出产的批号为21101877-5/0708、21110672-5/5406(HRB400E16、 12)未提供检测报告;3.3#栋11层主梁底筋未绑扎到位。4.西单元三层厕所部位外剪力墙根部夹渣严重(编制袋);5.地下室顶板梁底漏筋现象严重;6.地下室楼梯间构造柱上部浇筑不密实;7.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浇筑施工工艺错误;7、隐蔽验收把关不严,资料填写多处错误,影像资料较少。

安全方面:1.钢管扣件未进行进场验收。2.地下室支模架未按纵横向搭设三道水平杆,(上部缺失至自由端过大)梁底未设加强立杆,未按方案施工(方案纵横距900*900mm,实际1200*1200mm)。3.12层底板施工作业层防护不到位,爬架未同步提升。4.临时用电:部分施工机具未在外壳处设置两道接地线,机械距离与开关箱大于3米,未设置防护棚。5.电梯井临边防护私自拆除用于传料通道。

设备方面: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悬臂高度超标准(现场2道附着);2.部分支座锚固螺栓长度不足;3.附着支座现场为单螺杆锚固,建科评为双螺杆;4.塔吊附着处、开口处防护措施不到位。3#塔式起重机:1.起重量限制器线路暴露,应做防护措施;2.接触器短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南县住建局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监一般不良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9

沅江市

沅江市禁捕退捕渔民搬迁安置建设项目一期

138082.3m2

剪力墙结构

主体10层

建设单位: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文

监理单位: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梁石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箍筋的平直段长度不足;2.2#栋2层梁板、柱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上端未设置三道定位箍筋;3.主次梁交汇处箍筋加密区未连续设置;4.部分的底筋、腰筋绑扎不到位;5.隐蔽验收影像资料较少。混凝土工程:1.标养室出入台帐记录不清;2.同养试件有缺棱掉角现象;3.质量缺陷台帐无责任人签名;4.检验批划分及试验计划针对性不足。行为方面:未提供电渣压力焊工艺评定报告。

安全方面:1.外架采用拉杆式悬挑脚手架,部分拉杆采用二次接长;拉钩开口销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连墙件未设置防滑扣,作业层防护未同步搭设,防护不严。2.部分钢筋加工机械未设置防护棚,外壳接地未在不同部位设置二处,照明开关箱混用,个别采用并联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总配电室(柜)设置不符合要求,现场未按方案实施。3.支模架部分未设置纵横向三道水平联系杆,局部上端自由端过大。4.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

起重设备(塔吊):8#塔式起重机:1.大臂横腹杆轻微变形,应定期检查;                          2.第一根拉杆(大臂)连接销轴不匹配;3.司机室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沅江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记录安全员、专监一般不良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0

赫山区

益阳万洋众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31832.06m2

框架、钢结构

主体3层

建设单位:益阳万洋众创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启科

监理单位:湖南九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邱军辉

质量方面:钢结构:1.雨蓬钢筋隐蔽中柱上焊接件不符合要求;2.钢结构施工与外围护结构施工工序错误;3.未提供高强螺栓连接副检测报告,焊缝探测报告等,且检测委托单位不应是建设单位,钢柱底部缝隙未及时注入膨胀砼;4.25#栋钢构柱间支撑件未按图施工;5.隐蔽验收影像资料较少。混凝土工程:1.有部分楼板开裂渗水现象;2.结构观感较差,漏浆、错台现象严重;3.女儿墙防水构造预留凹槽不符合要求;4.利用砌体做圈梁底模,未采取砼保水措施;5.砂浆试件管理不到位,养护不符合要求。行为方面:1.企业自评检查表无相关检查人员签字,缺钢结构分部的内容。

安全方面:1.外架架体防护不到位、拉腰杆、脚手板、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到位;部分小横杆未设置于主节点,架体底部封闭不严,剪刀撑部分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设置偏少,内操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到位、无验收记录,存在安全隐患,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2.临电:分配电箱进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为并联),部分加工设备未设置开关箱,电线电缆拖地绕架。3.消防设施配备过少。4.个别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未正确悬挂。

设备方面:物料提升机:1.缆风绳锚固端不可靠;2.司机操作棚未设置标识牌;3.未提供相关资料。

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记录项目经理、总监一般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监严重不良行为;项目列入差别化管理。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1

资阳区区

休闲食品加工厂房一期

40244.02m2

框架结构

主体6层

建设单位:湖南丘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益阳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郭良平

监理单位: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胡伟

质量方面:钢筋工程:1.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弯芯控制不到位;2.4#栋厂房二层梁底主筋、腰筋、弯起筋绑扎不到位,板分布筋四周未满绑;3.保护层垫块采用大理石不符合要求;4.主次梁交汇处加密区未连续设置;5.套筒连续件外观不符合要求,丝扣加工不符合要求。混凝土工程:1.现场未建立砼标养室,楼层未见同养试件;2.构件漏浆、错台现象严重。砌体方面:1.两种砌块混砌,未设置构造柱;2.现场拌制的砂浆无配合比控制;3.顶砌未控制间歇时间。

安全方面:1.外架架体与结构物距离大于200mm,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小横杆未设置于主节点;连墙件设置偏少、架体水平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固定;落地式脚手架搭设使用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2.支模架部分主杆上部自由端过大,顶托外露过长且存背单钢管现象。搭设完毕未提供验收记录或挂牌。3.临电机械设备外壳未接地,开关箱无配电线路图;砂浆搅拌设备违规使用倒顺开关,部分设备未搭设防护棚,总配电室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无应急照明及绝缘垫。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管控、公示。5.现场消防设施配备过少;木工机具无挡手板、防护罩等防护措施。

设备方面:塔式起重机:1.顶升引进平台连接销轴退出,存在安全隐患;2.小车架擅自焊接挡块,不符合要求;3.小车钢丝绳绳端固定处钢丝绳损坏;4.基础堆积泥土,未及时清理;5.司机室无灭火器; 6.基础节与资料方案不一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塔吊铭牌与合格证日期不一致;8.地脚螺栓规格与资料不符。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资阳区住建局下发停工通知,记录项目经理、总监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安全员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设备安装维保单位一般不良行为。将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对设备安装维保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工程所在地址

工程

名称

规模(m2)/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相关责任主体

及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拟处罚建议

12

中心城区

盛业土工生产基地(3#厂房、4#办公楼)

8146m2

框架结构

主体完工

建设单位:湖南盛业土工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万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泽军

监理单位:湖南省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范庆丰

质量方面:混凝土工程:第一层个别梁有漏振、漏筋现象,未提供不合格处理台账;砌体工程:1.宽度大于2.4m的门洞两侧漏设构造柱;2.部分墙体的防裂钢丝网搭设宽度不到位;3.个别窗台压顶未深入侧面墙体内;4.两种砌块交接处未设置构造柱。

安全方面:1.外架架体与结构物间防护不严;部分小横杆未设置于主节点,架体底部封闭不严,连墙件设置偏少及首层未抱柱(个别粉刷拆除),脚手板未按要求固定,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2.临时用电:个别电线电缆拖地绕架。

3.消防设施配备过少;4、电梯防护门未按要求固定;5.个别洞口及提升机出料平台防护不到位。

设备方面:1.上阳位开关与下阳位开关失效;2.楼层停靠装置失效;3.防坠安全钩失效;4.缆风绳安装不规范;5.吊篮底部未设置缓冲装置。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市质监站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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