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7 11:34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字体:  ]

益建发〔2017〕103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大通湖区建设交通环保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益办〔2017〕16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地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根据《益阳市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指导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监管,组织好重大减排项目建设,推进城镇减排。到2017底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全面加快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治理一体化机制,河湖沿岸垃圾治理达到省定验收标准,益沅桃城镇群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其他区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提高城镇生活用水效率和供水效率,逐步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城镇自来水普及率,逐步控制自来水漏损率至12%以内。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强化雨污分流,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开工建设11个项目,逐条消灭黑臭水体及沟渠,改善城市排水系统。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落实市河长办部署的各项工作,实现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 “两供两治”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按照水环境治理的总体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县以上城镇污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容。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要建成投运;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团洲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沅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污水处理厂,桃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建设并全面达一级A 标准。建成投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进一步加快镇、村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南洲镇、桃花江镇、东坪镇、沧水铺镇城乡周边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指导各区县(市)按照PPP模式实施乡镇打包整体推进;2017年完成沅江草尾镇、南大膳镇,赫山兰溪镇,安化县平口镇,资阳长春镇等5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8年全市重点镇完成建设,2019年底所有集镇全覆盖,将新增集镇污水处理能力16.2万吨/日。

(二)做好河湖沿岸垃圾专项治理。建立区县市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湖沿岸保洁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建立长效保洁制度,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要求,强化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实现河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基本实现各行政区域内“岸上垃圾不入河,河湖垃圾不出境”,确保河容河貌加快好转。到2017年底,全市完成河道沿岸垃圾清理1140千米,清理垃圾83226吨;新建和改造村庄垃圾收集点2203处,船舶污水垃圾收集点4个。

(三)抓好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置。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五年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县、镇、村三级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统筹处理,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推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2017底达标。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新建垃圾中转站107个,改造9个,配套转运车辆93辆。到2017底,益沅桃城镇群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其他区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四)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大益阳城市圈2016年及“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同步配套建设资阳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赫山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直排资江污水口改造、新安片低排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龙洲北路、罗溪路、十洲路三条主干路截污管道建设。投资约16亿元,黑臭水体14处项目合计管道改造长度为144.6km,渠道治理长度为17.4km,马良湖治理面积为4.0公顷。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清理、活水循环、开源补水和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整治,年内完成环评、可研、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开工11个项目建设。指导区县市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五)加强水源保护区排口整治。按照市人民政府对资江中心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排口整治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市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对资江城区段排水口进行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益阳橡胶机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排口、会龙山街道龙山港社区无名排口、中石化会龙山油库码头排口完善周边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提升至团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资江风貌带建设中统筹考虑雨污分流问题,彻底解决会龙山街道龙山港排渍渠溢流口溢流现象;推进新安排放口整治,严格按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完成整治。

(六)加强城镇自来水供给保障。加大投资完善供水管网提质改造,提高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降低漏损率;强力推进益阳市四水厂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提高城乡一体供水能力;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督促自来水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水质保障,确保供水安全;坚持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到2020年,将自来水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七)加强污水垃圾设施运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加强现有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营监督管理。两供两治”项目实施以来,逐年提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年内平均负荷要达到91%以上,年度污水处理量达到8900万吨以上,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要求,处理达标率100%;提高COD、氨氮等污染物消减效率和消减量;全市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推进资阳、赫山、高新、南县、大通湖城乡范围以及沅江市、桃江县城乡生活圾一体化处置,转运益阳垃圾焚烧发电厂统筹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逐步封场或改造现有垃圾填埋场。2017年底,全市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较去年分别提高7个、33个百分点。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长制工作是我市生态文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切实提高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按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业务科室长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住建系统河长制工作全面协调,负责市河长办部署和交办的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公用事业科,由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和协调。

(二)强化责任,严格考核。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局属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益办〔2017〕16号)、《益阳市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时限要求逐项进行推进。严格监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调度,常抓不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河长制工作相关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可预期的工作效果。建立河长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市直部门及区县市河长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健全河湖沿岸相关设施巡查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实行全方位管理,常抓不懈,建立建管长效机制。

(四)立项争资,加大投入。河长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属于公益事业,特别是黑臭水体整治、城乡垃圾收转运处理、污水治理都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奖补资金及自筹设施建设资金、日常维护资金等,保障河长制工作开展的相关工作经费,加大立项争资力度,整合资金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五)加强宣传,正面引导。住建系统各河湖相关设施监管的责任人,要有责任人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要及时通报河长制实施情况。注重媒体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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