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人员配置的通知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办〔2019〕64号),为促进人员优化配置,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市局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人员配置如下:
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 赛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 斌
1、主管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2、分管办公用房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共事务管理科;
3、分管文明创建工作;
4、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 芳
1、主管意识形态、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分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科、机关党委;
3、分管精准扶贫、综合治理工作;
4、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工会、老干部、妇委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及志愿服务工作;
5、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人员安排
办公室:杨学文、梁中、邱小清
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科:赵凯波、邓利云、罗凤军
办公用房管理科:盛建田、邓平、周立芬
公务用车管理科:刘争、周祥、王弘愿
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共事务管理科:肖斌、郭运林、李军、周超、曹建湘、李新良、文文(二院:李军、曹建湘;三院:周超、李新良)
机关党委:徐志辉、黄文杨
三、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综合调研、督查督办、公务接待、办公物品采购等日常工作;
3、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信息报送;
6、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科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并管理国有资产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
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局属经营性资产收益收缴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一院食堂、领导干部交流楼服务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用房管理科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承担办公用房(含附属设施)的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大中修改造计划审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办公用房(含附属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证有关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一院、外贸服务大院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
4、协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务用车管理科
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承担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使用调配、更新审核、处置管理工作;
2、监督、指导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3、协助精准扶贫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共机构节能与公共事务管理科
1、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制度;
2、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汇总和申报;
4、指导监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5、监督、指导市委市政府机关二院、三院的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6、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党委(含机关纪委)
1、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3、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4、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工会、老干部、妇委会、共青团、关工委及志愿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各项工作的督查(包括项目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