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和公共机构节能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9-09-18 16:35 作者:李赛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就全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机构节能几方面工作向大会作汇报。

1

一、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

(一)中央和省车改办对于事业单位车改工作的要求。2015年12月,中央车改办正式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15〕35号),要求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推动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2018年8月,省车改办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湘车改〔2018〕1号),正式启动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中央和省车改办对于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要求。2019年1月,省车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启动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车改〔2019〕4号),要求推进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要加快推进所有公务用车信息录入工作,要安装好车载终端,实行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的建设目标。

(三)7月18日全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通报了当前全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事业单位车改进展严重滞后,市州车改文件虽基本出台,但多数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即使启动也只停留在市直机关层面,县一级绝大部分区县(市)还处在前期调研状态,等待观望思想严重,根本没有出台文件;各地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参差不齐,与中央和省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市州和区县(市)仅有形式上的公车服务平台,未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工作推进缓慢,等等。

会议要求,一是市县两级要在8 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级车改办尽快出台相关事业单位车改政策,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好业务培训和政策解释工作,抽调人员组建相关机构,保障相关经费,保质保量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进度滞后地区将采取约谈、核减留存车辆等方式予以督促。二是加快推进公车物理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按照“公车物理平台人、财、物三统一,信息平台系统、标准、数据三统一”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建设。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对车改后保留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平台车辆更新和运行费用要由财政统一保障。8月底前普通公务用车车载终端全部安装到位,10月底前投入使用,全力实现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的建设目标。对推进不利、进度滞后的地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加快推进执法执勤车辆纳入全省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除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可以由本部门执行调度外,交通、农业、林业、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其他执法执勤部门,应建立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原则上对执法执勤车辆进行统一管理,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跨部门统一调度管理。8月底前综合执法车要实现跨部门调度,10月底前,省市县三级要对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除公检法司、纪检监察部门外,其他执法执勤车辆实现跨部门调度。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地区从2020年1月起,省财政厅按规定扣减各市州执法执勤车辆留车比例或扣减10%执法执勤人员交通补贴。

2

二、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一)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目标。改革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从严核定保留车辆,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这是事业单位车改的底线也是红线,绝对不能突破。每一个参改的事业单位都要对本单位节支情况按照测算要求进行详细测算,主管部门要予以统筹。对达不到总体节支要求的,采取降低报销额度、降低补贴标准、细化补贴层级等办法满足节支要求,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审计,经得起国家和省里的检查和考核。

(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具体要求。

1.参改单位范围。参改单位范围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参改事业单位可按照《益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也可按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具体改革方案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已经试行或自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参改事业单位,按照《益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规范。

2.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的标准和额度。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实行以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领导班子成员中副处级及以上岗位,可以按不高于同级别公务员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车补及实报实销的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3.公务交通费用保障范围。与党政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费用保障范围一致,具体是:中心城区规划区以内,东至沧水铺镇,西南至谢林港镇,北至迎风桥镇。该范围内的正常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得使用保留车辆,也就是说,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4.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或费用报销的起始时间。事业单位将取消车辆封存后,由本级车改办或事业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确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或费用报销计发时间。各参改单位车改实施方案获得本级车改办或事业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完成取消车辆(处理好交通违章)的移交工作,司勤人员安置备案后,正式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进行费用报销,交通补贴金额或报销额度从各单位取消车辆封存当月起计算。

5.保留车辆的核定和选定原则。事业单位原则上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保留车辆由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确定,报事业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核实汇总,报本级车改办审查后批复备案。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将“一般公务用车”转化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从而多留车的错误倾向,各参改事业单位申请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一律要求明确说明车辆权属单位、工作性质、主要用途等,进行明显车辆外观标识喷涂。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留车辆,均必须在各单位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重新购置,原则上应当选择符合公车配置标准的车辆。

6.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市直参改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中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报废等方式处置,主要采取调剂使用方式处置。具体工作由主管部门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执行。

7.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事业单位参照益办发〔2016〕28号文件“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相关政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是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8.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参改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保留的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实行标识化、信息化管理。要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三)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时间节点。8月底前市县两级全面完成改革。普通公务用车车载终端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10月底前车载终端投入使用,全力实现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的建设目标,到时将会开展督促检查。

特别要说明的是,在前一轮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公车改革中,对于机构改革新建和合并的单位,在这一轮事业单位车改中要把用车编制核定等工作一并收官。

3


三、关于公车服务平台建设

 (一)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目标。按照“公车物理平台人、财、物三统一,信息平台系统、标准、数据三统一”的目标和要求建设好公车服务平台。关于公务用车物理平台:平台车辆的管理具体要做到四个统一,即平台车辆统一调度、平台司机统一管理、平台数据统一监管、平台服务统一优化。平台车辆更新和运行经费由财政统一保障,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车辆外,其他车辆等资产原则上划入平台统一管理,方便各部门公务租车。关于信息化平台:市直和各区县(市)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统一使用全省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平台系统、车载终端要符合《湖南省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规范》和《湖南省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北斗车载终端技术标准》,各地各部门通过系统上传的数据要满足信息统计、编制与配备处置管理、智能调度、监督管理、大数据分析等功能要求。(北斗智能车载终端900元/套,软件和车载设备运营服务费每年每辆车720元,全省统一安装。)

(二)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公车物理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并确保车辆信息录入完整、准确。8月底前,全面建成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除涉密车辆外的普通公务用车全部安装车载终端,接入“一张网” 统一集中管理,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摸清本级车辆底数,做到本级公车车载终端应装尽装。10 月底前,省市县三级要将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并实现跨部门调度。除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可以由本部门执行调度外,交通、农业、林业、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其他执法执勤部门,应建立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原则上对执法执勤车辆进行统一管理,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跨部门统一调度管理。

四、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公共机构节能的主要目标。今年4月,省下达我市“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是:能耗强度(单位GDP能耗)降低16%,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160万吨标准煤内,公共机构节能实现能耗“双控”目标。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是以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8%、人均用水量下降3.8%的目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找准路子,找对方法,科学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将节能工作同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确保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公共机构节能下一步工作思路 。主要是“12345”:

“1”即明确一个目标。力争2019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入全省前10名。“2”即建好两级机构。市级: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市财政、统计、工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比照市级,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3”即建立三种机制。在管理机制上,公共机构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体系。在奖惩机制上,对节能工作有力、节能效果明显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奖励,对节能不力、能耗浪费严重的,探索减少能源消费支出财政拨款等方式进行惩戒。在监督检查机制上,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材和建筑节能等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共机构进行抽查,对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单位给予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对能耗统计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分析研究汇总的数据,及时发现问题,挖掘节能潜力。“4”即做好四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摸清全市公共机构底数,建立全市副科级以上单位名录库;二是为每个单位配好公共机构节能账号;三是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四是按时能耗统计,汇报数据。“5”即抓好五项措施。一是抓责任制落实,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的落实;二是抓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倡导引导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尽快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培训、能耗统计员培训,提升各单位节能工作水平;三是抓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加强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节能、空调系统开启温度和节水等管理,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抓创新技改,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统筹安排项目立项和申报,每年安排1-2个节能示范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五是抓垃圾分类,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政策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同志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看上去是几项独立的工作,实际上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公车服务平台建设不到位,党政机关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就没有解决车改“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公车改革不彻底,公共机构节能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