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编办发〔2025〕34号,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职责进行以下调整:新增“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商务接待工作”职责;不再承担“指导监督市委市政府机关三院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进行以下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科更名为生活服务与财务管理科,办公用房管理科更名为国有资产与办公用房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更名为公务用车与接待管理科;机关党委加挂人事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