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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7-08 17:02 浏览次数: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当好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领头雁,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益阳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信息公开。突出公开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相关政策举措,重点公开“八大工程”“七大计划”“四大改革行动”“五大人才工程”等方面信息,以公开促当好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领头雁。[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发布市“十四五”规划及市级其他规划,并对规划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市、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归集整理、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等,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高标准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经国务院统一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卫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2021年省和市18件民生实事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市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防控形式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立足预防预警,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更新发布解读“六稳”“六保”政策。聚焦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一件事一次办”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施政的理解认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依托12345政务热线中心、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探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完善一体化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统一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文件库”,全面推进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全面完成和升级线下政务公开专窗。加快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突出区域特色,打造一批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实现“一区一特色、一县一品牌”。[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四)加强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市政务公开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实施细则,市直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机关处理、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指导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将基层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市直各单位还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二级单位、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等的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2次以上,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主动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本工作要点,围绕主动公开创特色,依申请公开强规范,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本部门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监督评估。加大工作日常监督考核,不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益阳市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极简审批”模式,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大力实施“三高四新”“东接东融”战略,深入推进“五个益阳”建设,打好“十四五”开局第一仗。

一、巩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一)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拓展应用领域,丰富应用场景,强化智能导办,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一件事一次办”总入口(PC端)和政务服务小程序与省“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的对接和应用。全面推进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实落地,并对省第一批、第二批和“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回头看”,巩固深化跨层、跨域办理成果。重点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入学一件事”“身后一件事”“村民建房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二手房过户一件事”等高频套餐办理流程,让企业群众享受“一件事一次办”的便利。探索推进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符合益阳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继续落实《益阳市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益阳市政务服务窗口零权限“清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三有”(即审改科室有审批事项、首席审批员有审批权、综合服务窗口有受理权),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办好所有事。探索利用一体化平台固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实现智能监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科服务窗口建设,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交办、指定代办、部门快办、联合督办”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办结期限在现有承诺期限基础上再提速50%。提升省级和市级区域评估成果的应用率,开展评估事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出台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容错免责机制。推动“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以及规划审批制度性改革,并对社会投资园区工业项目实现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推进联合勘验、“多测合一”、施工图“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工作[市工改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四)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以市民服务中心搬迁入驻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全进”,实现“一站式”政务服务。全面启用精准叫号系统,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政务服务,办事质效进一步提高。优化专区设置,推出政务“集成套餐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司法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完善证明清单并加强监管,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对必需的公告事项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专栏实行网上免费公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对本系统本行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逐项梳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设置规范化、实施清单要素标准化、办理流程便利化。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 “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行涉企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实现“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次送达”。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一业一证”“一业一照”改革。探索向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公章。[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打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时限管理、收费管理和信用监管等标准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九)推进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园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园区)和样板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广“一门+上门”等服务模式,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基层办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放权赋能精准化。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和群众需求侧,倒逼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推进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放权,重新梳理和持续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和村(社区)“就近办”事项目录,并进一步区分出村级直接办结、镇级直接办结、上下联办办结三个事项清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基层承接能力提升。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赋权、指导和监管三到位,做好赋权事项的对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限承接到位后实现全链条审批服务。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技术资源、人才队伍等保障措施,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二)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好差评、精准叫号、数据直播、适老化等功能,强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打造智慧政务样板。清理规范并逐步整合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便捷智能的“益办事”APP移动端总入口,实现一码通办、一码通城、一码通付。及时纠正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杜绝“见面不审批”现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应用。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的对接。结合地区和部门需求,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应用,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重复注册、重复登录等堵点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建成“横向到边全覆盖、纵向到底全贯通”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以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流程优化再造为基础,推动实现所有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力争达到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85%以上。[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政务数据共享清单、标准清单、管理运维清单“三张清单”。加强数据“提供、获取、使用”闭环管理,有效满足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着力解决市大数据平台急需的综治网格化、人口、婚姻、营业执照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推动实现5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促进电子证照共享复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相关单位依职责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十六)强化行政效能监管。加强线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管理,紧抓政务服务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监管覆盖度、法定提速率、承诺压缩比、红黄牌发生率等指标的有效监管,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工作不断精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加强线下日常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满意度调查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好差评”落地生效,进一步畅通“好差评”评价渠道,持续提升评价范围覆盖率、差评有效处置率、群众实际评价率、数据汇集及时准确率和结果运用率,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互联网+监管”机制。推动全市监管事项目录“一张网”全覆盖,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力争达到100%,常态化归集监管数据,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综合评估机制,强化对监管部门监管过程和效能的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十九)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探索推进“秒批”服务。推行极简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持续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在国家级、省级园区试行“零收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攻坚行动。聚焦政务环境“痛点”,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按照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攻坚行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营造“人人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和“放管服”改革中的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讲好“益阳政务服务故事”。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先进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二十二)优化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业务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行政审批改革(协调)科工作力量,加快建成“上下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支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务管理服务队伍。[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推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真抓实干奖惩激励机制,激励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敢闯敢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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