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6-09-14   【点击量: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

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编制数25人,年末实际在编人数24人,离休3人,退休27人,合计54人。2015年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市本级年度部门预算3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6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67.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49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00万元,年中追加141.65万元,合计530.41万元。2014年支出合计530.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7万元,其他支出9.64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6〕87号)文件精神,市供销合作社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核实数据。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二是查阅资料。查阅2015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三资产清查。组织专人对机关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市供销合作社安排专人逐项对照开展检查自评,认为2015年度机关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良好 ”。

四、主要绩效

2015年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

1.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96%;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五是严格按要求实行预决算公开,加强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4年机关“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44.8%。六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2015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在内的18项管理制度。

2.充分发挥好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2015年市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扎实努力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下达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全系统全年累计完成商品购进总额50.9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9.32%,比上年增长22.4%;商品销售总额66.4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0.78%,比上年增长23.99%。据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快报体现,全系统全年实现利润1.62亿元,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05.19%,比上年增长16.55%。新组建区域性新型基层社22个,新发展综合服务社60个,建立和发展农民合作社61个。2015年市供销合作社供销社综合改革、三访三化、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招商引资、创卫创交模、统计等工作取得全面发展,无一项通报,无一票否决,专项考核均得到了考核组的高度肯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获评全市先进。市供销合作社在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特等奖。

信息来源:市社财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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