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17:07 作者: 来源: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桃花仑西路827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2837;传真:0737-424567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员素质。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也在本单位内部设立受理点,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在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受理程序及处理方式方法等,确保每个步骤顺利衔接,按时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公民依申请公开,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口头答复并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无法当场答复的,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实后予以书面答复。

(四)优化公开渠道,及时更新信息。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益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南省公路网站、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网站、项目建设工地现场、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人事调整,我中心按照要求及时更改了领导机构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2020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我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件。此外,我中心未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型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0670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种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通过日常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重传帮带,形成以老带新工作连续的良性循环,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公经费和路况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单位的共性问题,能公开的严格把关公开,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介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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