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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 hn20180630-01 |
甲 方: |
乙 方: 湖南凯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人: 周志成 |
邮 箱: |
邮 箱: 308486533@qq.com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芯城科技园1栋502 官方网站:www.kaifukeji.cn |
本合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相关事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一.技术服务内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的内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就甲方提出的需求,整理出各工作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后,形成《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计划书》,并按计划执行工作。
3. 各项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作报告。
4. 各人员分工详见《附件(二)项目组人员安排表》。
5.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收到款项后 5 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人员到位。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规定的形式为乙方提供工作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参与。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甲方变更委托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乙方需要增加投入的,甲方应按所增加实际工作量,给乙方增加相应费用。
4. 因甲方或甲方聘请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作进度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甲方对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所提交的技术资料/文件/确认函等,甲方须在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书面回复或确认,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否则视为确认。
6. 甲方应依期审批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文件,以便乙方继续下一步工作,甲方须对乙方于每阶段所完成的成果作出书面确认,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下一阶段的工作。
7. 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的要求,及时支付款项。
8.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提及的乙方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 乙方保证工作内容符合《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的要求。
10. 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在合同结束后,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取得甲方确认。
11.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避免给甲方带来损失;并在合同结束后,向甲方提交必要的工作过程文件。
12. 在开发过程中,对甲方所提出本合同服务内容范围的合理删除或必要修改,乙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对超出本合同服务内容范围的,乙方有权收取合理费用。
1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完成本项目的开发。与开发相关的要求、方案等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将作为乙方进行开发的依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14.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组成员,但不得影响工作开展。
三.服务验收及其标准
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 验收合格标准: 工作内容符合《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的要求,并且取得实质性进展。
3. 甲方在《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确认后,如甲方后续提出新增工作内容,需双方进行讨论评估并签订《技术服务补充协议》。当乙方按《技术服务补充协议》内容完成工作后,甲方应按时进行验收。
4. 经甲方验收或检查,发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内容不符合合同及附件描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再次通知甲方验收。若经甲方二次验收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第三次商议修改时间,仍不能按时交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所列义务。
5. 本开技术服务验收工作由甲方完成。如果乙方向甲方书面发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反馈,则视为通过本项目的验收。如甲方在项目试运行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反馈意见,则视为本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乙方应向甲方交付验收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文件。(上述资料应以电子或纸质文档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
四.维护条款
1. 本合同涉及技术服务不存在维护期,合同结束即为服务终止。
2. 经友好合作,乙方可在合同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专业建议,以辅助甲方开展后续工作。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报酬支付方式为月付,每月费用(含税):人民币 叁万贰仟肆佰 元整(¥ 32,400.00 元),(包含:项目经理一名;软件工程师一名;硬件工程师一名)。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的银行账户。
2. 合同期限内产生的差旅费用,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合同期内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伍万 元整(¥50,000.00元)。报销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总负责人银行账户。
3.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月费用,即:人民币 叁万贰仟肆佰 元整(¥ 32,400.00 元)。
4. 其他合同期内费用,在每月7日(日期)之前,向乙方支付前一个月费用,不满一个月的情况,按工作日进行折算。
5. 乙方银行账户资料如下:
账户(对公账户):
乙方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金政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 湖南凯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银行账号:800 216 2285 02019
六.知识产权条款
1. 乙方对本项目交付物享有版权;甲方将委托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本项目交付物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将对此不享有任何权利。
2.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3.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费用之前,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乙方,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4.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修改使用本项目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投入费用。
2. 甲方未及时完成必要审批,乙方有权暂缓工作;甲方不配合工作开展,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投入支付相应费用。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交服务成果进行书面签收,符合合同要求的应予书面确认,如欠缺书面签收或确认手续,乙方有权暂缓提交下一阶段的开发成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正常程序签收或拖延签收工作成果时间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均按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开发费。
4.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由于自身过错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交付已完成的工作成果。
5. 如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超过20个工作日未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
6. 甲方如故意在验收期间不配合乙方的工作(超过协议验收的3个工作日视为不配合乙方的工作),或拖延验收时间(超过协议验收的5个工作日则视为拖延验收),则乙方可视为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期数的款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迟除外。
7.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需即时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标的价款的30%的违约金。
8.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由违约方根据其违约的程度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八.保证与陈述
1. 甲乙双方均承诺:
1) 其为按照其所在地的法律合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
2) 其依法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其从事本合同交易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3) 其授权代表已经获得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九.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 商业秘密的接收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信息接收方就本合同所述交易可向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但该方的工作人员或聘请机构的泄密亦视为该方的泄密,该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有义务告知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雇员、联盟方, 等信息是保密信息。
4. 甲方在未支付乙方费用前,不得通过对乙方工作人员以骗取、利诱、胁迫等手段获取交付资料。
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上述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十.通知
1. 甲乙双方应建立本项目沟通机制,乙方组成的项目组与甲方指定的项目人员沟通对接项目工作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和交付;
2. 根据本合同需要,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邮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十二.合同的变更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送达3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补充与附件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30天之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起生效。
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合同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___ 年 月 日终止,如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义务未履行完毕,则延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3.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技术服务条款
一、 硬件方面
1. 区县级指挥中心与市级平台对接,包含专网接入、视频会议系统接入、监控接入及现场指导工作。
2. 77家源头企业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系统验收及建设指导工作。
3. 区县级建设道路环境监控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现场指导工作。
4. 区县级不停车检测系统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现场指导工作。
5. 治超站点巡视及硬件运维,确保各站点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 本级单位硬件维护管理,包含指挥中心、机房、办公设备、网络、监控维护。
7. 负责整个硬件建设把控及技术难点公关,资源协调。
二、 软件方面
1. 区县级不停车检测系统、接入现场技术指导,功能需求收集、开发技术应用及软件系统部署指导,确保供应商系统符合要求。
2. 治超站点接入现场技术指导,开发技术应用及软件系统部署指导,确保供应商系统符合要求。
3. 各站点系统日常监测及异常维护协调。巡视各站点软件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协调开发商处理并提出优化建议。
4. 向开发方提供操作文档规范,并熟悉系统操作,需要开启系统时,充当市级指挥中心系统操作员。并按照领导要求整理汇报资料,按时提交。
5. 软件系统运行数据巡视,发现异常,协调开发商处理。
6. 系统功能测试、交付验收把关及验收文档管理。
7. 各系统建设过程项目管理及日常系统建设各方协调。
8. 本级相关文档、开发软件、采购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三、 特别说明
1. 驻场技术服务期间,场地及设备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
2.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相关差旅费用、交通费等的报销,除住宿标准降低100元,出行原则上不派车,以公共交通为主(除非是搭便车),其他按市局同等工作人员实报实销。
附件(二)项目组人员安排表
职位 |
职位要求 |
负责事项 |
项目经理 |
1. 具备8年以上IT项目从业经验,熟悉C++、php开发。 2. 具备5年以上项目管理从业经验。拥有招商局集团千万级大项目成功管理经验。 |
1. 负责系统功能测试、交付验收把关及验收文档管理。 2. 向开发方提供操作文档规范。 3. 担任本次项目项目经理,全程负责项目资源协调及工作安排。 4. 各系统建设过程项目管理及日常系统建设各方协调。 5. 区县级不停车检测系统、接入现场技术指导,功能需求收集、开发技术应用及软件系统部署指导,确保供应商系统符合要求。 6. 治超站点接入现场技术指导,开发技术应用及软件系统部署指导,确保供应商系统符合要求。 |
硬件工程师 |
1. 擅长弱点工程、网络安全及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 2. 具有5年以上大型计算机网络设施建设经验。 3. 具备H3C网络工程师及安全专家认证资质。 |
1. 区县级指挥中心与市级平台对接,包含专网接入、视频会议系统接入、监控接入及现场指导工作。 2. 77家源头企业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系统验收及建设指导工作。 3. 区县级建设道路环境监控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现场指导工作。 4. 区县级不停车检测系统专网接入、监控接入、现场指导工作。 5. 治超站点巡视及硬件运维,确保各站点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 本级单位硬件维护管理,包含指挥中心、机房、办公设备、网络、监控维护。 7. 负责整个硬件建设把控及技术难点公关,资源协调。 |
软件工程师 |
1. 熟悉Java软件开发相关知识。 2. 具备相关文档写作能力。 |
1. 本级相关文档、开发软件、采购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2. 系统功能测试。 3. 各站点系统日常监测及异常维护协调。巡视各站点软件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协调开发商处理并提出优化建议。 4. 软件系统运行数据巡视,发现异常,协调开发商处理。 5. 熟悉系统操作,需要开启系统时,担任市级指挥中心系统操作员。并按照领导要求整理汇报资料,按时提交。 |
(合同无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