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 办公室)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作者: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委(办)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委(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前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统筹领导,推动集中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委(办)党组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维护市委和巡察工作权威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期间,要求举全委(办)之力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工作。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严格落实巡察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印发了《中共益阳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市纪委。委(办)党组书记、主任胡跃龙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扎实组织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胡跃龙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民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委(办)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明确专人成立专班,全面负责统筹、综合、反馈、报送整改工作情况;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亲自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从自身做起,主动认领并承担整改任务,扎实抓整改、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氛围。在组织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围绕党建工作重心,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多个层面,着力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以及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到了新高度。

  (二)压实任务,强化措施。巡察整改任务是铁的责任,不容解释、不讲“价钱”。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委(办)党组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一是实行责任到人。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基础上,明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民主管巡察整改工作,统一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领任务、包干负责,是整改事项的负责人;各科室、委(办)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整改事项的落实。二是实行台帐管理。对照整改工作要求,建立整改事项台帐(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进度等,跟踪任务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清晰、工作措施落实、整改效果良好。三是组织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以会代训、以会代查,对交办的巡察整改事项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同时搞好上传下达,及时反馈情况;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次整改调度推进会、4次收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对标对表集中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标准,确保成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是提高委(办)党组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领导力、执行力、战斗力,从而促进全市发改工作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委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机关实际,以主动有为、求真务实的姿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讲标准、求实效,不唯“任务”而整改。在具体的整改工作中,坚持按“整体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同时,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委(办)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整改措施,坚持整改标准,决不搞“蒙混过关”。

  (四)坚持“固本强基”,强化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是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长期效果的重要保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委(办)党组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建制度,统筹谋划、标本兼治。重点加强了两类制度建设。一是规范管理类的制度文件。如制定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委保密机构及职责、保密宣传教育措施、涉密人员载体、会议活动管理、涉密事件报告、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等内容,并制定了委内保密工作清单。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比如按照《益阳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把费用开支审批关,对不符合事前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出现的1起刷卡记录与接待地点不符,刷卡、开票时间与公函接待时间不符情况进行了处理。二是工作意见类制度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制订印发《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益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多个领域。同时,以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制度监管为重点,强化对委属二级机构的领导,强化廉政风险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对“国之大者”没有完全了然于胸。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认识、谋划、推进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没有认真落实,对我市粮食领域存在的问题估计不足,放松了监督管理,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发现了不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督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和问题发生。二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益发〔2022〕17号)、《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益政发〔2023〕4号);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益阳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三是组织到县市区开展了“双碳”工作调研,指导督促县市区加快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工作。四是抓好粮食安全工作。2023年3月份以来,组织全市粮食和储备系统通过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标准不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得不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存在泛化倾向,多为传达会议精神。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落实补学机制,学习效果不佳;存在学习记录不规范、工作和学习混记、学习记录三言两语、补记漏记甚至丢失学习记录本等现象;2019-2021年部分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学习要求标准不高,个别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发言材料存在抄袭痕迹,个别党员只有提纲。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还不深入,没有结合益阳和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拿出落实的具体方案和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并提出针对本单位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中心组成员围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至少牵头主持1个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推动中心组学习与省发改委开办的“发改讲堂”、大兴调查研究、“三力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三是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从丰富学习内容、将资料汇总成册到提升学习讨论质量等,抓实理论学习,今年已组织开展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并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到场旁听指导,无成员请假现象。四是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活动,今年以来,机关第三、四、六、七等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红色党史参观教育活动。五是结合实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制定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有缺失。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要求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专题研判;未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制度;部门网站信息更新相对滞后、意识形态宣传信息量不够;“四个纳入”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对所属企业采取以检查支部会议记录的方式代替意识形态专项指导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办)党组于5月11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落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研究制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益阳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四个纳入”实施方案》。二是2022年度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三是强化思想宣传,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群、委门户网站、委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意识形态宣传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舆情分析研判制度问责机制。四是健全《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程序,积极转发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委网站、委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至少一篇原创信息。五是加强网络舆情回应工作。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对接,强化舆情监测,由专人负责、及时开展了网络舆情回应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推动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存在短板,“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率不高,规划终期评估37项收集到数据的指标中有13项预期性指标未达目标。有的班子成员对“十四五”规划内容了解掌握不够全面;“十四五”规划制订存在缺项,如粮食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至今未制定,认为只要对照上级规划文件执行就行;“十四五”规划的落实没有建立定期监测评估机制,对于规划实施情况没有全盘掌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十四五”规划编制时,指标的设置和测算突出了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设置了相关的约束性指标。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院士专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征询了各方意见,确保规划目标科学合理。二是加强对规划任务和指标的统筹调度,形成了《关于2021-2022年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三是启动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动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十四五”规划评估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分工安排、时间要求等,对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作了动员部署。目前正收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相关资料、开展专题调研等,为起草评估报告打下基础。四是多次对接专业机构,初步制定益阳市“十四五”粮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方案。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五:主动求变的能力和举措存在短板,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指标偏低研究不够,离省定目标以及市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2022年1-9月(前三季度)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相关科室先后利用4天时间,赴县市区进行调查研究,摸清了底数,分区县、分部门、分行业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的盘底和厘清,形成《益阳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第二稿),并已送市政府政研室。二是加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力度,截至4月底,我市规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上在库企业数达到166家。三是跟踪落实2023年《益阳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特别是配合财政部门将2022年规模以上服务业新入规企业奖励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六:政治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上“虚功”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省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没有做实,2021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靠后;市公管办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由市发改委牵头的“招投标”指标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2月组织开展了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制订了《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三是落实《益阳市2022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督促各任务单位逐条抓细抓实,提高招投标领域工作实效。四是通过边巡边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2022年,我市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全省考核排名第二。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七:对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解决不及时,服务水平还不高,对行政审批衍生出的第三方服务性收费多且不透明、园区赋权不充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长、环节多、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缺乏解决的办法,省里下发的“五好”园区建设双月通报显示,2022年1-8月,我市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全省靠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省发改委的工作对接。详细了解2023年度考核细则、“新三样”、双月通报的数据来源等情况,积极回复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快工作任务布置,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边界。二是按照《益阳市园区赋权目录》(益政办发〔2022〕26号)要求,已将我委(办)22个赋权事项移交至大通湖产业开发区实施。五是强化常态化督导。指导督促全市各园区区域评估事项应用尽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省对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企业入驻率、平台授信额度一直不高,2022年1-6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易贷”工作相关指标处于全省第9位,“双公示”工作在全省排第13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市政府提交请示,启动益阳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建设,待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5月5日,经市政府协调,明确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建设“益阳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市发改委配合。目前,市金融办已初拟了《益阳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清单》明确我委的主要任务是待平台建成后,负责对接省发改委,实现与省级平台“湘信贷”的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对市直成员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实行周调度,对县市区信用办实行月调度,并将调度情况及时在工作群内公布,敦促所有部门自找差距,及时上报数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九:全市发改系统整治“放管服”改革问题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发改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涉企检查执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向市监部门申报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下一步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个窗口集中受理、一个科室统一承办、一枚印章审批出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延伸扩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有差距。存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不够、职责交叉、监管脱节等问题。有的科室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不匹配,机制未理顺,存在职能空档或工作踢皮球现象;谈话反映,一段时间内,党组成员实行分发改、物价和粮食类板块管理的模式,跨板块交流工作少,干部融合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对接,学习其他市州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等,研究制定了我市国动办职能职责调整优化的方案,并已呈报市委编办。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优化科室人员,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截止5月底,已完成5个科室人员调整,涉及6人次。三是按季度要求完成对公务员平时考核,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工作岗位调整、人员培训、绩效奖金挂钩。四是调整了党组成员按板块分式模式,增进了工作交流,增强了干部的融合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一:“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充分,习惯于市委、市政府“出题”,自己“答题”,工作跟不上市里主要领导的思路。如益沅桃城镇群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战略,但发改部门还没有形成清晰的工作思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等,并制定了2023年学习计划,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已深入赫山区、资阳区和高新区等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后阶段推进益沅桃城镇群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建议,提出益沅桃城镇群2023—2025三年工作思路。三是2023年益沅桃城镇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正式下发实施,正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二:“项目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研究不深,项目谋划不够、项目储备不足。我市2023年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共188个,已纳入省级储备库项目72个,较2022年相比审核通过项目数量减少71个,剩余项目大部分按时完成既定程序难度较大,影响后续申报工作。2022年8月新一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储备项目中,我市总投资在5-10亿元的项目只有6个,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仅3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了对国、省关于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项目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编写了《2023年立项争资资料汇编》。三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库。共储备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450个,总投资505.1亿元,申请中央投资154.1亿元。储备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188个,项目总投资716.1亿元,资金需求273.4亿元。所有项目全部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四是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7个,总投资50.23亿元,申请中央投资21.35亿元。补充报送专项债券项目128个,项目总投资397.4亿元,资金需求146.6亿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三: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某些项目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或因配套资金不足超期未完工被纳入省发改委负面清单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财政局已对资阳区财政出具负指标单,中央预算内资金从资阳区收回至市财政,我委出台了《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高技术方向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项目,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已指导县市区开展项目储备,严格落实“非储不报”制度。三是今年3-4月,两次深入项目现场,开展中央预算内项目督查,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四是经多次督促、衔接,沅江某项目已退出省发改委负面清单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四:指导区县(市)包装储备项目力度不够。在谋划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时,研究中央投资支持方向不够,只是简单地将上级文件下发到各区县(市),导致有些上报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错失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申报相关项目,卫生健康领域本应是重点支持方向,但资阳区、南县、大通湖区均没有申报卫健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立项争资。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益阳市立项争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并对各县市区以及相关市直部门发送了有关立项争资申报指南汇编;2022年全市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01.09亿元(包括垂管单位28.05亿元),其中完成上级竞争性项目资金136.5亿元,超全年目标任务4.9个百分点。二是已要求资阳区、南县、大通湖区抓紧储备一批相关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五:“协调部”作用发挥不充分。重要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各市州成立节能监察中心,全省大部分市州均已完成本项工作,至2022年10月,市发改委还没有向相关领导汇报,党组也未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较慢,2022年1-9月全省排名第8位,未实现“保七争五拼前三”的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经济会议精神,把握政策要求,2022年度内共开展了5次统计入库、问题调处等方面的调研督查。二是成立益阳市节能监察中心。三是实行月度通报。每月通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调处。四是召开点评会议。2022年11月2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辉主持召开了全市投资暨立项争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及三季度工作点评会议,点评了前段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部署了后段工作。经过2022年10—12月的努力整改,我市扭转了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较慢的状况,全年工作情况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湘政办函〔2023〕5号),我市获省重点项目建设优秀市州政府,排第4位。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3位,投资管理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十六:项目实施监督不力,存在“重争取,轻监管”现象。2021年9月,省发改委在对我市的“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依然存在建设进度滞后、工程建设实施效果不佳、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推进不力;对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督导不深入,发现问题满足于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函、通报等,无有力有效的举措,我市2022年发行的51个专项债券项目截至9月底资金使用率94.73%,与国省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的要求有差距。作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调单位,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整改办法不多,个别问题整改项目没有按时序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项目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着力改变“重争取,轻监管”现象。二是已编制印发2023年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实施方案。3-4月每月均到项目实施现场开展进度督查,协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截止2022年12月底,所有洞庭清波专项督查项目均已完工。三是安化县江南镇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该项目于2021年第二批下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资金750万元,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完工,因疫情和征拆纠纷,实际于2022年3月完工,推迟完工3个月。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同时江南镇镇政府已向发改部门作出了情况说明,得到了省发改委的理解。四是加快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达99.9%。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七: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履职全过程上还有差距。党组成员没有全面分管各项工作,相当一部分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由退线市管领导直接分管。2022年14名班子成员之外的市管干部中有9名直接分管科室和二级机构,2020年、2021年均存在这样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理论学习的相关安排,制定本委2023年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工作,2023年已开展5次集中学习。三是2023年3月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对分管工作进行了科学划分,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精准到位,退线市管干部不再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四是截止5月30日,委党组已召开13次党组扩大会,落实领导分工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相结合,其中扩大到科级干部列席会议的9次,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十八: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差距。“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批由主任办公会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专题会研究决定,未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2017年以来还存在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党组成员与列席人员区分不严,有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列席人员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按要求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议题。二是预算内资金申报先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再报党组会集体研究。三是落实委(办)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室会议制度,规范会议成员、上会内容、会议组织、议事原则和要求。四是规范党组会议,杜绝党组成员与其他列席人员区分不严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十九:领导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战斗力还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存在简单的以项目论英雄的倾向;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工作中缺乏敢于担当的意识、气魄、能力,对分管工作把关不够严格;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成效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一些重大政策制定,与相关部门对接的深度不够,对涉及的政策、项目情况习惯于当“二传手”,跟不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对下属粮库做大做强下的功夫不深,有时过分强调客观困难和理由;机关管理不到位,请(休)假和考勤制度设定不合理,存在管理漏洞,暗访发现,机关日常管理较松懈,存在干职工出差请假未提供依据、个别干职工迟到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党组会议或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开展“树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为民服务的政绩观,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精神”专题学习共2次。二是在2022年度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将获得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的干部优先列为优秀等次推荐对象;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职级晋升实施意见,将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列为优先职级晋升的条件,在全委营造“闯创干”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三是中心粮库3万吨低温仓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招投标工作,与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四是桥南粮库成功审报省“粮油千亿产业工程”国家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项目。五是已修定请休假制度(报审中),明确请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同时要求领导班子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遵守值班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督促落实请销假制度情况。六是机关纪委加强对机关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开展了5次集中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把握不准,对涉及法律法规的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还不够充分。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中,指出该委存在未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未在网站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领导干部个人自学等,增强领导班子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应对风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加强法治专题培训。2022年9月23日,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讲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市管干部、机关科室和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职工参加培训。2002年12月23日组织全市发改系统干职工参加《省发改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规划两纲要”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细则等学习资料发至党组中心组成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要义,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今年来对《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决策,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还通过益阳门户网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五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已按规定上报并于2023年1月18日在委网站公开。2020年、2021年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委网站公示,及时按上级督察要求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一:执法队伍有待加强。市本级粮食行政执法支队虽独立运行,但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没有完全配备到位,队伍年龄老化,大部分人员不具备粮食行政执法资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执法力量薄弱,只有一人有执法资格。法规科目前无一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全委系统相关人员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学习,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益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三是落实通用法律知识与部门法律知识结合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2022年底前,已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我委的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四是2023年3月7日已按要求组织无资格证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坚持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其中粮食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科、公管科共有4人考过了行政执法考试。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二十二: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形。落实2022年国、省发改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仅满足于以材料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会议情况。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滞后,市委主要领导关于高质高效做好公文办理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不到位,市党政协同办公系统没有及时启用;公文办理流转不快,时效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政府主要领导于2023年3月23日来我委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时,我委全面汇报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4月3日,我委在全市发改、人社、统计工作会议上系统汇报了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二是牵头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相关工作,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工作方案;制定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按旬报送我市工作进展到省专班;按旬编辑工作简报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促推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优化收文流转、督办机制,促进机关高效运行。四是开展办公系统信息化情况摸底调研,逐步推动党政协系统外联、内通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三:官僚习气时有表现。水电气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未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准确性不高。解决群众和服务对象诉求不到位,回复市长热线时因未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群众不满意。每年需组织两次对重点建设项目及统计入库情况的联合督查,2022年一次都未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及监督执行,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二是对水电气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进行督查,深入相关企业了解情况,对不合理收费进行清查,此次清查中发现了3个问题,涉企1281家,涉及金额207.63万元,其中供电行业涉及金额200万元,供电公司通过先行投资一条10千伏线路到工业园区红线为企业供电,投入的200万资金由供电公司结算,2022年12月已完成;供气行业因新旧文件交替过程中出现执行延误,收取了计量装置费和服务费7.63万元,涉企1280个,现已清查明细,并与客户协商,以补气费的方式补给客户,现已全部补给到位。三是经与市政府督查室、市统计局联系,2022年陆续开展了5次统计入库、问题调处等方面的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促进了投资增长。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3位,投资管理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二十四: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识不强,办公费超预算,人均支出过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4月组织全委同志学习公务支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支出财务规定》,强化干职工财经纪律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制度及机关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并于5月份将人防的3个二级机构财务上收至委里统一管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十项强化支出措施,严控办公费、印刷费支出,严审各项报销支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五:公车使用不规范。2021年,5名同志在中心城区使用公车49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的有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委内公车使用审批管理制度。三是规范用车申请和台账登记,对于执行特殊公务的派车,在台账上登记注明以备查。四是对2021年度中心城区的49次用车情况逐车次调查,其中46人次为拿取(邮寄)涉密文件;3人次为老干部服务用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六:违规开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存在刷卡记录与接待地点不符,刷卡、开票时间与公函接待时间不符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对出现的一起刷卡记录与接待地点不符,刷卡、开票时间与公函接待时间不符情况,由驻委纪检组按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三是严格落实《益阳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刷卡、开票时间与公函接待时间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批报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七:对下属企业监管有缺失。2021年9月市发改委核准中心粮库承建的粮食麻袋厂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但该项目实际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对桥南粮库、中心粮库公务接待不规范情况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7月以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益阳市发展改革委属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益发改财〔2021〕342号)等规定要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调度等方式,切实强化对中心粮食储备库“青工楼”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扬帆路单位进出通道建设、团洲粮库屋面维修改造和桥南粮食储备库金天星大酒店外墙维修项目的实施监管。截至目前,“青工楼”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设施正进行水电气等扫尾工程建设;扬帆路单位进出通道建设已竣工;团洲粮库屋面维修改造已完工和桥南粮食储备库金天星大酒店外墙维修项目已完工。二是项目单位来我委立项时,依程序开展对立项工程招标事项的核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委属企业桥南粮库、中心粮库财务监管,财务科、机关纪委已于2022年组织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八: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21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有1次,年内党组未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至2021年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党组2023年以来多次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含案件处理)。二是于2023年3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委(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研究制订了2023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二十九:管党治党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认真、不细致,与年度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开展“以案促改”不深入,警示教育效果打折扣,个别干部一再违纪违规而受到政纪党纪处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因此强化监督管理。2019年以来,发改委系统共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5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 2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撤职处理1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形式,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二是机关科室及委属企事业于2023年5月再次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台帐。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观看了市纪委反腐败专题警示片、设立廉政警示牌,开展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四是严肃执纪问责,2023年已按要求问责4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清廉机关”建设进度滞后。2021年11月收到市里文件,直至2022年9月才制定实施方案,且门户网站上未开设“清廉机关”建设专栏。2022年7月,市直机关工委对市发改委进行半年度党建工作调研考核,指出该委存在下属单位未及时学习清廉益阳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并落实了“清廉机关”实施方案。二是在委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增设“清廉机关”建设专栏。三是对2022年度未按要求组织学习清廉益阳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支部进行了批评,并于9月分组织进行了集中补学。四是在机关办公场地,建设“清廉机关”宣传牌,营造清廉机关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经查,提拔个别干部为正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时间早于动议方案时间,存在程序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派业务专干参加市组部等相关单位举办的人事、档案等工作培训,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作用程序。2023年3月份动议一批13人次干部,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程序进行。三是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围绕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和备案材料缺失。2020年提拔的个别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材料中缺少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等资料。2022年个别干部提拔为正科级的任前审核登记不规范,且未按规定时间到组织部门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部分干部缺失的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进行全部梳理,做好缺失资料台账登记,已按要求补充完善到位。二是组织对全部科级以下干部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缺项资料已与当事人沟通,发放书面缺项补充清单。三是严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2023年以来动议干部13人次,严格按要求程序进行,未出现程序错误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三: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1月党组会议研究建议个别干部列为正处级领导职务考察人选,本人未回避,并发表了意见;2019-2020年也存在此类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人事科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积极参加市组部和其他单位组织的人事、档案等工作培训。将市组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关于干部工作的政策、文件等资料及时更新,精准掌握政策,在面对同事的咨询时能做到精准答复、热心解释。二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杜绝出现未回避情形,以确保公平、公正的结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四: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4岁,无80后处级领导干部;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中,60、70年代的有29人,占比近70%。委机关尚空缺10个副科级职位,而没有符合提拔条件的机关干部。对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使用重视不够,近几年共引进人才9人,仅1人已选任为事业单位副科实职,其中有3人因未被提拔重用而离开单位,造成人才流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3名遴选计划,完成人员调动手续,积极配合完成人员到岗后的工作交接等。二是已报送2名公开招录公务员计划,目前已完成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工作。三是3名事业编制副科实职调任机关任副科长,完成调任审批等手续,开展了集中谈话等。四是已向市组部报送本委本年度培训计划,完成4月、5月的全员业务培训,及时报送了相关培训资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五:混岗混编情况仍然存在。从委属事业单位借调43名干部到机关工作,涉及33个内设科室,致使机关混编混岗情况比较严重。2016年3月至2021年7月,借调委二级机构信息中心非党员干部协助开展人事工作,没有遵守“非党员不得从事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借调机关帮助工作程序、手续,明确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借调。二是本年度机关借用的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严格按要求落实借调程序,完成了上党组会研究并办理借调备案等手续。三是已完成特殊要求岗位人员的配备,未出现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等现象。同时,对办公室保密室、从事执法工作岗位等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派员参加了市里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六: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不到位。党组重视不够,审批把关不严,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自查自纠不到位。科级干部存在违规因私出国境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干职工会议上对市委出台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和宣传,并按要求每月报送当月因私出国(境)相关情况。二是对照市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起草了本委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度。三是已完成全体干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收集和集中保管、登记等工作。四是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2人次因私出国境事项的审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彻底。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清;部分干部入档材料缺失且填制不规范,抽查30份干部人事档案,有20份不同程度缺少年度考核登记表;个别干部档案里不同程度的缺少资料。干部人事档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清理到位,部分干部的人事档案资料比较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选派业务专干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题培训,增强业务专干工作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对干职工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清理,查漏补缺。针对存在涂改造假问题、前后记载不一致问题、重要材料缺失问题、认定说明不符合规定问题、信息不准问题、错装混装材料问题以及档案管理不严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清理,缺项资料已与当事人沟通,发放书面缺项补充清单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检查和指导,已将全部档案资料收归人事科集中保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八: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2022年7月,因落实党建工作不力,被市直机关工委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半年度工作调研时被市直机关工委通报的1个具体问题,于9月向委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已落实到位。二是制订落实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三十九:支部工作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环节和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机关第二支部2020年4至12月无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机关所属11个在职党支部各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制订2023年支部组织生活会议程序指南,11个在职党支部按程序要求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三是增设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四是落实了对支部党建工作(会议记录)的“月审签”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支部“三会一课”中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在发展个别干部入党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加强例会制度,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杜绝工作疏漏。二是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增强机关党委工作力量,增设了1名副书记。三是针对一名党员入党过程中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在征得上级部门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并通过所在党支部会议、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委党组确定的程序,对其入党过程中所缺失材料予以确认的方式进行了完善。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益巡发〔2022〕32号“三个通报”未巡先改还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分问题仍然存在。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定期调度和“回头看”机制。上一轮巡察共反馈问题32个,“推动自身改革勇气不足”和“混编混岗现象较突出”2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没有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整改资料的收集归档不重视,致使本轮巡察过程中未能按时提供整改台账。优化营商环境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各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党组于2022年9月专题组织学习益巡发〔2022〕32号“三个通报”,并开展“未巡先改”工作要求。二是对照市委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委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日志台帐。三是机关纪委落实牵头科室责任,提高业务素质,及时做好巡察整改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四是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委会同了相关部门仔细研究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跟进资金申请落实进度,并向企业做好了解释工作,积极落实兑现惠企政策,推进企业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二:审计整改仍未清仓见底。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共发现问题17个,已经整改完成16个,还有“部分往来挂账长期仍未清理”问题暂未整改到位。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还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发现的“往来未及时清理”问题,共涉及需要清理的往来5笔,去年已清理3笔,剩下的2笔为“三角债”,因涉及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达21年,清理起来很困难。在清理过程中我委本着对历史对单位负责的态度,积极对接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等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方咨询政策、理顺思路,目前基本搞清情况,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清理。二是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四十三: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够深厚,没有在单位网站开设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未建立贯彻二十大精神的落实工作台账,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了《益阳市发改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方案》。二是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及时转发中央、省、市主要媒体重点稿件和重要评论。三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讲党课。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四:人防工作履职不到位。人防工程建前制度不完善、建中监督不够、建后维护不力。制度方面,缺乏顶层设计,《益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滞后,未出台《益阳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细则》。建设方面,对人防工程建设未严格监管,未“应建必建”;后期维护方面,未出台规定明确维护费用来源及维护主体,导致维护工作无法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益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沟通稿,待益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出台后,立即完善出台);完成了《益阳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制度》《益阳市在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益阳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二是严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做到了“应建必建”。三是加大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力度,检查巡查人防工程38个,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5起,排除较大安全隐患2起。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宣传手册》300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登记本》87本,发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通知2次共160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五:“十四五”规划落实有差距。人防与城镇化的“十四五”发展规划融合不够,大型单建式人防工程仍未启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省国动办指示,上报了《益阳市人民防空“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中期调整报告》,科学精准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二是积极联系以往有意向投资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的公司(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公司目前因经济形势暂不考虑。下步我办将持续推进这项工作。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四十六:人防工程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部分项目未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导致后期无法补建,仅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了事;部分项目以分期实施为由批准“承诺后期统一建设”,但《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中并无可后期建设的政策依据,2020年至今92个在建项目,有22个批准后期建设;个别项目“钻制度空子”,超出承诺期后,既未建设人防工程也未缴纳易地建设费,且未予以行政处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组织人防行政审批相关人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人防有关法律法规的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二是已将今年以来我办办理的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资料,上交驻委(办)纪检组备案存档,下一步,将按季度及时上交。三是已建立全市人防建设工程管理目录,并对全市人防建设工程开展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四是已全面梳理22个批准后期建设的在建项目(其中10个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建设中;5个项目承诺期限未到;7个项目承诺期限已到且未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对已承诺到期未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7个项目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其中6个项目承诺尽快启动后期建设,并完成人防工程建设任务,1个项目申请补交应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五是严格预算管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四十七:内部轮岗交流不力。人防相关科室负责人长期未轮岗交流,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人防相关科室职能职责的调整优化并已呈报调整优化职能职责的请示。二是待市委编办批复职能职责调整优化建议后将对国动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整和优化。三是对干部任职经历等进行梳理汇总,暂未发现5年以上未轮岗的正科级干部情况,后续将进一步梳理科级以下干部任职情况。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当前,我委(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与市委和市纪委巡察整改高标准要求还有差距。下阶段,我委(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委(办)改革发展(人防)事业凝聚正能量。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整改措施。委(办)党组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管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思想认识不放松,坚持抓整改、求实效、促发展的初心不改,坚持抓整改落实的措施和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措施、坚持落实,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对于已整改到位但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将通过健全制度和措施,抓好深入落实,抓好长期监督,决不搞“一阵风”;对因受客观条件制约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以更大的决心、加倍的努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跟踪管理,确保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监督制度执行,作为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机关建设的系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推进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真正管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制度,及时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完善。通过强化制度建设,真正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管理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强化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党组领导,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保障。委(办)党组将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工作体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廉政教育,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从组织保障、领导责任、制度监督等各个层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扎实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制度,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为推动发改(国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3558598;邮政信箱: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313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