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9   点击数: 作者:审批科

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九条,以及《益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文件第九条,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了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符合核准条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审查意见》、《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意见》、《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益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听证报告》、《益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益发改评审〔2026〕13号)。

  三、核准内容

  1.为有效推进我市飞灰填埋减量工作,实现固废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意建设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3.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2604-430900-04-01-753138。

  项目法人单位: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谢林港镇谢林港村与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交界处。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飞灰资源化利用生产线一条,包括低温热处理设备区、水洗净化间、蒸发结晶设备区、原灰仓间及副产物储存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年处理飞灰规模3.5万吨,年产氯化钠盐1.21万吨、氯化钾盐0.35万吨、水洗灰3.21万吨。项目用地面积5686.51㎡、总建筑面积3957.32㎡。

  4.项目总投资9319.5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5.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6.请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7.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事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