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益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搬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8   点击数: 作者:审批科

湖南省益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对湖南省益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搬扩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及《节能报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第八条和《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5652号)第八条《固有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8年本)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南省益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搬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502-430902-04-01-696655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折等价值为**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kW·h当量值**等价值**吨标准煤)、天然气**Nm3(折**吨标准煤)蒸汽**t(折**吨标准煤)、柴油**t(折**吨标准煤)。

三、湖南省益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强化项目建设期节能工作

(二)优化主要用能系统钻孔、线路、压合等主要用能工序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能效水平。项目单位应通过采用LED光源、建设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等方式,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三)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尽量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使用的类型。

(四)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对主要用能工序进行分类、分项监测。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项目建设方案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及时报我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审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定期调度已投产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等情况,并向我委报送节能审查实施情况和已投产项目调度数据等。

七、我委将本项目列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和验收报告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