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测试】关于组织防空警报维护检测的公告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作者: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试鸣防空警报”,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试鸣防空警报工作任务,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定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对城区防空警报终端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检测。

  维护检测过程中,防空警报器将会有短暂的信号测试,请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恐慌。


  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3年10月7日